QB/T 2727-2017皮革 色牢度试验 耐人造光色牢度:氙弧
- 供应商
- 东建标准技术服务(广州)有限公司
- 认证
- 联系电话
- 020-66811949
- 手机号
- 13926252667
- 技术经理
- 覃工
- 所在地
- 广州市黄埔区骏功路22号之一1栋401-2
- 更新时间
- 2026-04-09 08:00
QB/T 2727-2017皮革 色牢度试验耐人造光色牢度:氙弧
5 试样
5.1试样尺寸应满足仪器自带的试样夹尺寸,试样的尺寸随试样的数量以及仪器提供的试样夹尺寸和形状而变动,一个试样架可测试一个试样,也可测试一组试样。
5.2 在空冷设备中,若在同一块试样上进行逐段分期曝晒,通常使用的试样面积不小于45mm×10mm。
5.3 在水冷式设备中,试样夹宜放置约70 mm×120mm的试样。蓝色羊毛标准应放在白纸卡背衬上进行曝晒,若需要试样也可安放在白纸卡上。
5.4试样的尺寸和形状与蓝色羊毛标准相同,以免对曝晒和未曝晒部分目测评级时,面积较大的试样对照面积较小的蓝色羊毛标准会出现评级偏高的误差。
6 曝晒条件
根据不同的产品或者不同的技术要求选择相应的曝晒条件。
7 操作程序
7.1 检查设备是否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是否装上清洁、有效的氙弧灯管。
7.2将装好试样的试样夹安放在仪器内的试样架上,试样架上的空档要用装有白硬卡的试样夹填充,遮盖物应与试样和蓝色羊毛标准的未曝晒面紧密接触,使曝晒和未曝晒部分之间界限分明,但不可过分紧压。
7.3 调节设备上的控制器,以获得规定的湿度和黑标温度计温度或黑板温度计温度。
7.4 开启该设备,连续运转至试验完成,除非需要清洁氙灯或因灯管及内外层滤光片已达到Zui大使用期限需进行调换。
8 曝晒方法
在规定的条件下,对试样(或一组试样)和蓝色羊毛标准同时进行曝晒。其方法和时间要以能否对照蓝色羊毛标准完全评估每块试样的色牢度为准。
8.1 方法一
本方法基本特点是通过检查试样来控制曝晒周期,故每块试样需配备一套蓝色羊毛标准。
8.1.1将试样和蓝色羊毛标准平行排列,将遮盖物放在试样和蓝色羊毛标准上面,遮盖物应使曝晒部分不小于试样架宽度的1/3,不大于试样架宽度的1/2。
8.1.2 按曝晒条件,在氙灯下曝晒。
8.1.3 不时提起遮盖物,检查试样的光照效果,直至试样的曝晒和未曝晒部分的色差达到灰色样卡4级,初评试样的耐光色牢度。
8.1.4用另一个遮盖物遮盖试样和蓝色羊毛标准,继续曝晒,直到试样的曝晒和未曝晒部分的色差等于灰色样卡3级,评定此时的耐光色牢度,该遮盖物应完全遮盖8.1.1中的遮盖物,同时使第二段曝晒部分约为8.1.1中曝晒宽度的1/2。当蓝色羊毛标准7的褪色比试样先达到灰色样卡4级,此时曝晒即可终止。
8.2 方法二
本方法适用于大量试样同时测试,其基本特点是通过检查蓝色羊毛标准来控制曝晒周期,只需用一套蓝色羊毛标准对一批具有不同耐光色牢度的试样试验,从而节约蓝色羊毛标准。
8.2.1 试样和蓝色羊毛标准平行排列。
8.2.2 用遮盖物遮盖试样和蓝色羊毛标准总长的1/5到1/4之间。
8.2.3 按曝晒条件进行曝晒,不时提起遮盖物蓝色羊毛标准的光照效果。
8.2.4 当能观察出蓝色羊毛标准2的变色达到灰色样卡3级,对照蓝色羊毛标准上所呈现的变色情况,初评试样的耐光色牢度。
8.2.5 将遮盖物重新准确地放在原位置,继续曝晒,直至蓝色羊毛标准4的变色与灰色样卡4级相同。
8.2.6 放上另一遮盖物,重叠盖在第一个遮盖物上并且遮盖宽度为8.2.2中曝晒宽度的1/3左右。
8.2.7 继续曝晒,直到蓝色羊毛标准6的变色等于灰色样卡4级,评定此时的耐光色牢度。
8.2.8 放上Zui后一个遮盖物,其他遮盖物仍保留原处,该遮盖物比8.2.5中遮盖物多遮盖1/3的曝晒宽度。
8.2.9 继续曝晒,直到下列任一种情况出现为止:
a) 在蓝色羊毛标准7上产生的色差等于灰色样卡4级;
b) 在Zui耐光的试样上产生的色差等于灰色样卡3级。
8.2.10 评定此时的耐光色牢度。
8.3 方法三
本方法适用于核对与某种性能是否一致,允许试样只与两块蓝色羊毛标准一起曝晒,一块按规定为Zui低允许色牢度的蓝色羊毛标准和另一块更低的蓝色羊毛标准。在规定曝晒条件下连续曝晒,直到在Zui低允许牢度的蓝色羊毛标准的分段面上等于灰色样卡4级(第一阶段)和3级(第二阶段)的色差。
8.4 方法四
本方法适用于检验是否符合某一商定的参比样,允许试样只与这块参比样一起曝晒。连续曝晒,直到参比样变色等于灰色样卡4级和(或)3级的色差。
8.5 方法五
本方法适用于核对是否符合认可的辐照能值,可单独将试样曝晒,或与蓝色羊毛标准一起曝晒,直至达到规定辐照量为止。
9 耐光色牢度的评定
9.1在试样的曝晒和未曝晒部分间的色差等于灰色样卡3级的基础上,作出耐光色牢度级数的Zui后评定。白色皮革在试样的曝晒与未曝晒部分间的色差达到灰色样卡4级的基础上,作出耐光色牢度级数的Zui后评定。
9.2移开所有遮盖物,试样和蓝色羊毛标准露出实验后的两个或三个分段面,其中有的分段面已曝晒过多次,连同至少一个未受到曝晒的分段面,评定各分段面的变色。
9.3试样的耐光色牢度即为显示相似变色(试样曝晒和未曝晒部分间的目测色差)的蓝色羊毛标准的号数。如果试样所显示的变色更近于两个相邻蓝色羊标样的中间级数,而不是近于两个相邻蓝色羊毛标准中的一个,则应给予一个中间级数。例如3~4级或者3.5级。
9.4如果不同时段的色差上得出了不同的评定,则可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试样耐光色牢度,以Zui接近的半级或整级来表示。当级数的算术平均值是1/4或3/4时,则评定应取其邻近的高半级或一级。
9.5 为了避免由于光致变色性导致耐光色牢度发生错评,应在评定耐光色牢度前,将试样放在暗处,宜在室温下保持24h。
9.6 若试样颜色比蓝色羊毛标准1更易褪色,则评为1级。
9.7方法三(8.3)中,试样与规定的蓝色羊毛标准一起曝晒,然后对试样和蓝色羊毛标准的变色进行比较和评定。若试样的变色不大于规定蓝色羊毛标准,则耐光色牢度定为“符合”;如果试样的变色大于规定蓝色羊毛标准,则耐光色牢度定为“不符合”。
9.8方法四(8.4)中,试样与一个商定的参比样一起曝晒,然后对试样和参比样的变色进行比较和评级。若试样的变色程度不大于参比样,则耐光色牢度定为“符合”;如果试样的变色程度大于参比样,则耐光色牢度定为“不符合”。
9.9 方法五(8.5)的色牢度评定是用GB/T 250变色灰色样卡对比或用蓝色羊毛标准对比。
9.10 在评级有争议时宜采用方法一。
ES东建标准的材料与化学实验室是从事各行业产品的织物皮革、涂装电镀、高分子材料、粘胶剂及其他化学品等的测试和技术咨询服务的综合性实验室。旨在通过检测和咨询服务帮助客户准确、快速完成材料和产品的性能评价、优化筛选、质量控制和研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