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38507-2020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检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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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州市高准检验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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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 博罗县 石湾镇宏明西路北侧一品中央珑园13栋
- 更新时间
- 2026-05-10 07:30
GB 38507-2020《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VOCs) 含量的限值》是我国针对油墨产品 VOC管控的首部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并归口,于 2020 年 3 月 4 日正式发布,2021 年 4 月 1日起强制实施。该标准的出台取代了此前行业内分散的管控要求,首次建立了覆盖各类油墨产品的统一 VOC限值体系,直接响应了《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中关于重点行业 VOC 治理的要求。
标准适用范围涵盖所有出厂状态的油墨产品,包括溶剂型、水性、胶印、能量固化等各类品种,但不涉及油墨在使用过程中的 VOC排放控制。与 2019 年发布的 GB 38507-2019 相比,2020 版在 VOC定义、限值要求和检测方法上均进行了优化,特别是新增了 17 种特定 VOC 物质的管控要求,使标准更加贴合环保治理的实际需求。
标准将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 定义为:"在标准大气压 101.3kPa 下,初沸点小于等于250℃的有机化合物",这一定义与涂料、胶粘剂等其他化工产品标准保持一致,但在检测执行上更强调出厂状态下的 VOC含量,而非施工过程中的挥发特性。这一特点使得油墨 VOC 检测更注重产品本身的配方控制。
标准采用 "工艺类型 + 承印物特性" 的二维分类法,将油墨分为六大类,每类下设细分品种,形成精准管控体系:
溶剂型油墨:包括凹印、柔印、喷墨印刷、网印油墨
水性油墨:按承印物分为吸收性和非吸收性两大类
胶印油墨:涵盖单张胶印、冷固轮转、热固轮转油墨
能量固化油墨:含胶印、柔印、网印、喷墨印刷、凹印等品种
雕刻凹印油墨:单独分类管控
其他油墨及类似产品:兜底类别
这种分类方式直接决定了 VOC 限值的差异化设定,体现了 "分类管控、精准治污" 的环保理念。
标准对不同类型油墨设定了梯度化的 VOC 限值要求,以质量分数(%)为单位:
油墨类型 | 细分品种 | VOC 限值 | 特殊说明 |
溶剂型油墨 | 凹印油墨 | ≤80% | 无豁免物质 |
柔印油墨 | ≤75% | ||
喷墨印刷油墨 | ≤95% | 允许Zui高限值 | |
网印油墨 | ≤90% | ||
水性油墨 | 凹印油墨 | ≤30% | |
柔印油墨(吸收性承印物) | ≤10% | 限值Zui严格 | |
柔印油墨(非吸收性) | ≤30% | ||
胶印油墨 | 单张 / 冷固轮转油墨 | ≤3% | 低 VOC 特性 |
热固轮转油墨 | ≤10% | 高温使用场景放宽 | |
能量固化油墨 | 胶印油墨 | ≤2% | 环保性能Zui优 |
其他能量固化油墨 | ≤5%-10% | 按品种差异设定 | |
雕刻凹印油墨 | 所有品种 | ≤20% | 特殊工艺类别 |
数据来源:
卤代烃总和:标准明确禁止人为添加卤代烃类溶剂,检测需确认未检出状态。这是由于卤代烃不仅具有高 VOC特性,还可能产生有毒降解产物。
17 项特定 VOC 物质:包括苯、、苯、二、醇、异丙醇、正丁醇、、、酸酯、酸异丙酯、酸正丙酯、酸正丁酯、丙二醇甲、4 - 甲基- 2 - 戊酮和环己酮。这些物质要么具有毒性,要么属于高挥发性溶剂,标准要求不得人为添加。
甲醛:采用酰分光光度法单独检测,虽未明确限值,但需符合 "不得检出人为添加" 的要求。
GB 38507-2020 指定 GB/T38608-2020《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测定方法》作为唯一检测依据,核心方法包括:
差值法:当样品水分含量>15% 时采用。原理是通过测定样品在(105±2)℃下的挥发物质量分数,扣除水分含量后得到 VOC含量。计算公式为:
该方法适用于水性油墨等含水量较高的产品。
气相色谱法:当样品水分含量≤15% 时采用。使用毛细管色谱柱(如 DB-624)和 FID 检测器,通过外标法对 VOC组分进行定性定量分析。溶剂型油墨主要采用此方法。
甲醛检测:单独采用酰分光光度法,在 412nm 波长处测定吸光度,与标准曲线比对定量。
样品前处理:
多组分油墨需按产品说明书配比混合均匀
高粘度样品需加入适量稀释剂(符合标准规定的豁免溶剂)降低粘度
测试前需在(23±2)℃环境下恒温 24 小时
质量控制要点:
每批样品需做平行实验,相对偏差不得超过 5%
标准曲线相关系数需≥0.999
水分测定采用卡尔・费休法或气相色谱法验证
标准强制规定,所有合格产品必须在包装上明示:
所属油墨类别(如 "溶剂型凹印油墨")
VOC 含量实测值
"符合 GB 38507-2020 要求" 标识
低 VOC 产品可额外标注 "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油墨"
豁免物质误用:企业错误将醇等未列入豁免清单的溶剂扣除,导致 VOC 结果偏低。标准明确规定 17 种特定 VOC均不得豁免。
检测方法选错:未根据水分含量选择检测方法,如对高水分水性油墨误用气相色谱法,导致结果偏差。
样品代表性不足:多组分油墨未按Zui大 VOC 贡献配比混合,特别是忽略固化剂等小比例组分的影响。
禁用溶剂管控缺失:未建立原材料筛查机制,导致苯系物等禁用物质超标。
GB 38507-2020 的限值要求已部分接轨欧盟 REACH 法规,但在以下方面仍存在差异:
欧盟对油墨 VOC 的管控扩展至印刷过程排放
美国 EPA 方法更强调总有机碳(TOC)检测
国际油墨协会(IGT)标准对低迁移油墨有特殊要求
出口企业需注意这些差异,必要时进行双重标准检测。
GB 38507-2020 实施后,油墨行业 VOC 管控取得显著成效,溶剂型油墨占比从 2020 年的 65% 降至 2024年的 42%,水性和能量固化油墨成为主流。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实用手册》(2024 版)透露,该标准下一步修订可能:
新增食品接触用油墨 VOC 限值(预计≤50g/L)
引入 VOC 逸散性测试要求
扩展禁用溶剂清单至 25 项
建立油墨 VOC 排放系数数据库
企业应提前做好技术储备,特别是在低迁移油墨配方研发和无苯化生产工艺方面加大投入,以适应未来更严格的环保要求。
GB 38507-2020 通过科学分类、精准设限和方法规范,为油墨行业 VOC治理提供了明确技术依据。企业在执行过程中,不仅要关注 VOC总量达标,更应建立从原材料筛查到成品检测的全链条管控体系,同时密切跟踪标准动态,在环保合规中实现产品升级和市场竞争力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