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再生塑胶颗粒进口清关全攻略:从单证准备到注意事项详解
- 供应商
- 广州市天睿进出口有限公司
- 认证
- 联系电话
- 15989286961
- 手机号
- 19925767514
- 业务主管
- 陈柳生
- 所在地
- 广州市黄埔区港湾路68号港湾大厦2108-2109(仅限办公用途)
- 更新时间
- 2026-03-19 07:03
再生塑胶颗粒的正确归类是清关的第一步,常见的HS编码包括:
3901.1000(聚乙烯PE再生颗粒)
3902.1000(聚丙烯PP再生颗粒)
3903.1100(聚苯乙烯PS再生颗粒)
3907.6000(PET再生颗粒)
特别注意:不同材质、不同用途的再生颗粒归类可能不同,错误归类可能导致后续监管条件适用错误。
目前中国允许进口再生塑胶颗粒的来源国需满足:
出口国允许该商品出口
部分发达国家(如日本、欧盟成员国)的再生颗粒通常更易通过检验
东南亚国家进口需特别注意杂质含量标准
海关对再生塑胶颗粒的核心质量要求:
必须为"已加工成颗粒状"的再生材料
杂质含量≤0.5%(关键指标!)
无异味、无毒性
颜色均匀,无明显污染物
商业发票(CommercialInvoice):需注明颗粒材质、来源(如PET瓶片再生)、颜色等
装箱单(Packing List):详细列明每箱重量、总件数
提单(B/L)或空运单:建议显示"RECYCLED"字样
购销合同:体现交易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