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运出口化妆品商检报关单证,化妆品出口商检报检代理公司
- 供应商
- 广州集诚供应链有限公司
- 认证
- 报价
- ¥850.00元每件
- 产品
- 化妆品商检报关
- 服务
- 长期报关化妆品
- 操作
- 报关化妆品商检
- 联系电话
- 17576008550
- 手机号
- 17576008550
- 邮箱
- dang_darren@163.com
- 清关经理
- 党郅昕
- 所在地
- 广州市海珠区宸悦路26号2206室
- 更新时间
- 2026-04-13 08:14
广州海运出口化妆品商检报关单证,化妆品出口商检报检代理公司
化妆品的定义和分类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
中化妆品定义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
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我国将化妆品分为以下两大类:
1.特殊用途化妆品
。
2.非特殊用途化妆品
(2007年之前称为普通化妆品)。
特殊用途化妆品主要包括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的化妆品。具体如下:
1、育发化妆品是指有助于毛发生长、减少脱发和断发的化妆品;
2、染发化妆品是指具有改变头发颜色作用的化妆品;
3、烫发化妆品是指具有改变头发弯曲度,并维持相对稳定的化妆品;
4、脱毛化妆品是指具有减少、消除体毛作用的化妆品;
5、美乳化妆品是指有助于乳房健美的化妆品;
6、健美化妆品是指有助于使体形健美的化妆品;
7、除臭化妆品是指有助于消除腋臭的化妆品;
8、祛斑化妆品是指用于减轻皮肤表皮色素沉着的化妆品。
为了达到上述功效,特殊用途化妆品需要添加某些功效成分,安全风险相对较高,进口监管要求也相应更加严格。
出口流程
(一)出口前属地申报。首次出口化妆品应提供以下材料:
1.自我声明。声明企业已经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且化妆品符合进口国家(地区)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正常使用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等内容。
2.销售包装化妆品成品应当提交外文标签样张和中文翻译件。
出境前,申报人应在单一窗口属地查检系统上勾选出境货物对外贸易合同、发票、装箱单的名称、填写相应的证件号码等电子化信息,同时勾选需要海关出具的证单(如电子底账
等。
(二)海关属地查检。生产企业所在地海关对企业提交的单证予以审核,符合要求的受理申报,属地查检部门根据布控指令、作业表单、相关规范文件明确的查检内容和要求,对出口化妆品实施现场查检、取样送检等作业。
(三)综合评定。根据现场检验检疫结果、感官检验结果、实验室检测报告进行综合评定,合格的出具电子底账数据号,并根据企业申请签发相应检验检疫证书。
出口化妆品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可以在海关监督下进行技术处理的,经重新检验检疫合格的,方准出口。不能进行技术处理或者技术处理后重新检验仍不合格的,不准出口。涉及安全卫生等强制性检验检疫项目不合格的,应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跟踪调查,查找原因,责令生产企业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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