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Zui全增值税申报误区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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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
- 2026-04-06 08:30
增值税是国家大的税种,也是国家财政收入稳定、重要的来源,企业按时足额的缴纳和申报也是每个纳税人的法定义务,高度重视并准确完成增值税申报,是每个企业都必须要做好的重点工作。但企业在进行申报时,一定要注意这几点常见的申报误区!
误区一:没有发生业务就不需要申报增值税
场景:甲企业可能是刚注册的新公司,还没有相关的实质业务发生,就会误以为不需要进行申报增值税。
政策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正确做法: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应当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就算纳税期内企业没有发生业务,也需要按时进行零申报。
误区二:不开票就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场景:某餐饮店或网店的大部分消费者对开发票都没有要求,这也就导致部分商家认为不开票就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正确做法:小规模纳税人取得未开票收入时,在填写申报表时,需要将所有销售收入合并计算,而后再进行判断是否符合相应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误区三:免税销售额不计入应税销售额申报
场景:某商店是百货商店,在卖百货商品时同时还销售一些新鲜蔬菜,销售的蔬菜取得的销售额是享受农产品自产自销免征增值税的政策的,所以在申报时就未计算销售蔬菜取得的销售额。
政策依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可免征增值税。
正确做法:纳税人应当以取得的所有销售额,包括免税业务的销售额,合计判断是否超过月销售额10万元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