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港进口水果的清关操作过程清关资料
- 供应商
- 广州市天睿进出口有限公司
- 认证
- 联系电话
- 15989286961
- 手机号
- 19925767514
- 业务主管
- 陈柳生
- 所在地
- 广州市黄埔区港湾路68号港湾大厦2108-2109(仅限办公用途)
- 更新时间
- 2026-03-19 07:03
广州南沙港进口水果的清关操作过程中要注意很多问题,具体的问题具体分析。以下内容为本人在产品清关操作当中的心得。
01进口具体流程
1、首先,进口企业向海关办理水果收货人备案,取得进口水果资质。
2、如果拟进口的水果在允许进口水果名录之内,应注意核实拟进口口岸是否有进口水果资质,目前获得进境水果指定口岸资质的可以进口我国允许的所有进口水果品种。
3、进口水果之前,应办理检疫审批并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02进口水果申报时需提供如下单证
1)贸易合同
2)商业发票
3)装箱清单
4)载货清单
5)提(运)单
6)代理报关(报检)授权委托书
7)合格保证
8)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9)对方国家原产地证,对方国家植物检疫证书
10)以及需要提供的其他进出口单证
03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审批流程
1、审批应在合同签定前办理。
2、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的单位应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直接对外签订贸易合同或者协议的单位。
3、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需在“互联网+海关”登录,并在动植物检疫模块下选择相应的类别。
网址:https://online.customs.gov.cn/
4、首次申请的企业,提交注册信息,经审核通过后即可申请检疫许可证;
5、申请企业按要求填写申请单并上传随附单证,如果提交的随附单证不在列表内,须在“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一栏中上传;在“其他随附单证”中填写上一份许可证使用信息,首次申请的需填写:“本公司为本年度新备案企业”。
6、许可证初审:直属海关受理人员接到随附单证后,与网上电子申请表核对,提交到审核人员,一般5个工作日内,审核人员将符合要求的申请表提交到终审人员,不符合要求的注明原因退单。
7、许可证终审:初审合格后,海关总署自受理初审之日起20日内,作出准予许可或不准予许可的决定。
8、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自签发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在许可数量范围内分批进口,可以跨年度使用。
9、仅能从许可证批复的进境地点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