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经营流水到多少才需要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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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
- 2026-04-04 08:30
个体户是作为中国经济体系中一个至关重要且充满活力的组成部分,其遍布在城市和乡村的每一个角落,为社会提供了极其灵活和多样化的商品与服务,极大地丰富了市场供给。
个体户一般都是由独立个人或家庭为单位进行经营的,其纳税规则与税收优惠政策将会直接关系到个体户的经营收入和利润,那么一个个体户的销售额到多少才需要缴纳税款呢?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文件规定:
1、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政策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这样便可以理解为,对于个体户来说,只要月销售额在10万内,年度销售额在120万内的,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那么都是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只有超过这一标准才需要按照1%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文件规定:
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本条优惠政策。
政策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
1、查账征收
个体户若是正常按查账征收,那么个税便会按照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
2、核定征收
个体户若是享受到部分园区的核定征收政策,那么只要年销售额不超过120万元,月销售不超过10万元,也可直接享受到园区的免征个税的优惠政策。
若是超过了120万元,但不超过450万的,通过申请核定征收,便可享受到个税核定为0.6%,综合税负只有1.66%。
通过上述情况可以看到,个体户若是享受到核定征收政策后,需要在年销售额超过120万才需要缴纳税款。若是查账征收,那么不超过也是需要按规定缴纳税款的。
提示:若想享受优惠政策,需要个体户在业务真实的情况下,做到四流一致才可以申请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