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申请
准备材料:企业需具备法人资格,取得相关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然后准备认证申请、法律地位证明文件、行政许可证明文件、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化信息、组织机构与职责说明、加工生产线等详细信息、多场所清单及外包情况说明、产品符合安全要求的相关证据、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提供材料真实有效的自我声明等文件和资料。
选择机构:选择具有合法资质、良好声誉和专业能力的认证机构。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给选定的认证机构。

认证受理
文件评审:认证机构对申请文件和资料进行评审,确保认证要求明确、双方理解无差异,且认证机构有能力开展认证服务。
结果处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未通过评审的,书面通知企业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不同意受理的应明示理由。
签订认证合同:认证机构与企业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认证合同或等效文件,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覆盖的范围以及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审核方案和审核策划
制定方案:认证机构应对整个认证周期制定审核方案,确定适宜的审核时机,考虑企业规模、体系复杂程度等因素。
组建审核组:根据实现审核目的所需的能力以及公正性要求选择和任命审核组,审核组应具备特定行业的专业能力。
编制计划:认证机构编制审核计划,包括审核目的、准则、范围、日期、时间安排、场所、审核组成员及任务安排等,并在现场审核活动开始前将审核计划提交给企业确认。

初次认证审核
第一阶段审核:目标是了解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对第二阶段的准备状态,策划第二阶段审核的关注点。审查内容包括企业的前提方案与其业务活动的适应性等。
第二阶段审核:在第一阶段审核的基础上,对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进行全面审核,验证其是否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包括对文件、现场、人员等方面的审核。
认证决定:认证机构根据审核结果,对符合认证要求的企业,颁发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书面通知其整改,整改后可重新申请认证。

监督审核与再认证
监督审核:初次认证后的第一次监督审核应在认证决定日期起 12个月内进行,此后监督审核应至少每个日历年进行一次,且两次监督审核之间不应超过 15个月。当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发生重大变更或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时,应增加监督审核的频次。
再认证审核:证书有效期通常为三年,企业应在证书到期前进行再认证审核,以保持认证证书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