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公司名称能否使用纯英文?
- 供应商
- 港牌宝商务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 认证
- 合泰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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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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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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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号
- 13826542274
- 联系人
- 魏小姐
- 所在地
- 南山区桃园田厦国际中心
- 更新时间
- 2026-04-06 07:00
澳门公司名称不能使用纯英文。根据澳门商法典规定,公司名称需以中文或葡萄牙文(澳门官方语言)登记,若需使用英文名称,则必须同时提供中文和葡萄牙文版本,形成中英葡三语对应。具体要求如下:
语言组合限制
澳门公司名称可选择以下形式:
仅中文(如“XX有限公司”)
仅葡萄牙文(如“XX,S.A.”)
中葡双语组合(如“XX有限公司 / XX,S.A.”)
若需添加英文,必须同时包含中文和葡萄牙文,形成三语对应(如“XX有限公司 /XX, S.A. / XX LIMITED”)。
英文名称的附加条件
英文名称并非强制要求,但若使用,需确保中、葡、英三语名称在语义、词序和商业含义上完全一致。例如,中文“宏利贸易有限公司”需对应葡萄牙文“ComércioHong Li, Lda.”和英文“Hong Li Trading Limited”,三者需经官方翻译核验。
名称唯一性要求
公司名称需通过澳门商业及动产登记局核名,确保不与已注册名称重复或冲突。核名通过后,名称有效期为60天,需在此期间完成注册。
特殊行业限制
若公司涉及金融、博彩等需特批的行业,名称中不得使用误导性词汇(如“银行”“信托”等),且需符合行业命名规范。
操作建议:
优先选择中文或葡文名称,简化注册流程。
若需英文名称,可委托专业机构提供三语翻译及核名服务,避免因语言对应问题导致注册失败。
名称中避免使用敏感词汇(如“国家”“国际”等),需提前确认词汇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