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出性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 供应商
- 海口鑫汇烽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 认证
- 联系电话
- 17733132680
- 手机号
- 17733132680
- 联系人
- 马经理
- 所在地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贸街道国贸大道1号景瑞大厦A座14c室
- 更新时间
- 2026-05-08 09:06
演出经营许可证办理要求和流程
演出经营许可证即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其办理要求和流程如下:
办理要求
经营范围: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演出经纪”。
资金要求:有与业务相适应的资金,注册资本要求为营业性演出团体10万+,演出公司100万+,演出经纪公司20万+,涉外演出公司500万+。
人员要求:有3名以上备案过的专职演出经纪人员,且这些人员需具有演出经纪资格证。
场地要求: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工作场所。
信用要求:在申请之日前三年,法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营业性演出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股权要求:中外合资企业,中方占股必须在51%以上,港澳台除外。
办理流程
材料准备
基础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料(简历、邮箱、座机、手机、邮编等)、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住所使用权证明复印件(包括产权证、租赁合同复印件)。
人员材料:3名以上备案过的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演出经纪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资金证明:验资报告原件或入资单等。
提交申请
窗口办理:前往当地文旅部门业务审批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线上办理:通过当地政务服务网在线办理,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
材料审核: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内容进行形式审查,检查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符合规范文本格式要求。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会在承诺时限内一次性告知补正全部材料;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审批发证:申请人的申请符合要求的,出具予以核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决定;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予核发的决定。送达作出行政决定后,通过电话等方式通知服务对象,并通过现场领取、邮寄等方式将证件及文书等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