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清河县做水土保持验收的第三方公司
- 供应商
- 河北易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认证
- 服务内容
- 水土保持方案公司
- 服务内容
- 水土保持监测公司
- 服务内容
- 水土保持验收公司
- 联系电话
- 0311-18831187358
- 手机号
- 18831187358
- 经理
- 史晓辉
- 所在地
- 桥西区中华南大街473号居然丽居303室
- 更新时间
- 2026-03-12 08:00
生产建设项目属于安置房项目,用于村民安置保障且不对外销售,这种情况是否在水土保持补偿费免征的法定情形之内呢,是否需要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按照《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第十一条规定,保障性安居工程属于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情形。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等文件,保障性安居工程主要是指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等。针对具体项目,请您进一步了解项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或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