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系统内核定+纸质通知单 个税仅0.35%?
- 供应商
- 河南捷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认证
- 手机号
- 15333743771
- 联系人
- 李杰
- 所在地
-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外环路7号8层805号
- 更新时间
- 2025-07-24 15:15
大额个体户含核定通知书
个税0.35%!综合仅1.41%
通常情况个体户需缴纳的个税在5%-35%,而
享受核定征收后,仅需合规缴纳0.35%的个税
假设某企业在园区设立个体户承接业务
年销售为450万。应缴纳税费计算如下。
增值税:450万X1%=45000元
附加税:450万X0.06%=2700元。
个人经营所得税:
450方×0.35%=15750元。
总税款为:63450元。450万收入需缴纳的
总税款只有6万出头。
同时园区还有核定通知书,税务系统也是
明确显示核定征收,综合税负1.41%%即
可完税。
总部经济招商,可跨地域办理经营,无需
实体办公,不受地域限制,就能享受税收
优惠,大部分行业均可入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