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4806.9-2023 不锈钢,铝中国食品级检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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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烨耀宸鉴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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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长安镇长盛社区长青南路303号长安商业广场4区903
- 更新时间
- 2026-04-06 08:00
国家强制性标准GB4806.9-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已正式发布,
并将于2024年9月6日开始实施,取代此前的GB4806.9-2016。
新国标相比旧标准,主要在以下方面进行了修订:
1. 术语和定义
新增了合金元素和杂质元素的相关条目,为标准提供了更全面的定义。
2. 原料要求
金属材料及制品生产企业需严格控制金属表面处理过程中使用的物质,确保其迁移到食品中的量符合GB4806.1的要求。同时,明确规定了食品接触面使用的金属基材和金属镀层中不得使用的合金元素及杂质元素含量。
这些修订旨在进一步提升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的安全性,保障消费者的健康。
镉(Cd)
≤0.01
铅(Pb)
≤0.01
3. 修改了理化指标
4.3.1杂质元素迁移量指标(新增)
为确保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的安全性,新标准增设了杂质元素迁移量指标,并详细规定了砷(As)、镉(Cd)、铅(Pb)和锑(Sb)等元素的迁移量限制。此外,对于无涂层铁制煎炒锅,锑(Sb)的迁移量指标有所调整,为0.018mg/kg。
4.3.2 合金元素迁移量指标
新标准同样对合金元素的迁移量进行了规定,包括铝(Al)和铬(Cr)等元素。这些指标的设定,旨在进一步强化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的安全性能。
钴(Co)
≤0.02mg/kg
铜(Cu)
≤4mg/kg
锰(Mn)
2.0mg/kg
钼(Mo)
≤0.12mg/kg
镍(Ni)
0.14mg/kg
锡(Sn)
100mg/kg
锌(Zn)
5mg/kg
当材料成分已知时,可根据其成分来确定待测元素。例如,对于牌号为32Cr13Mn的马氏体不锈钢,需要测定锰、铬、镍和钼的迁移量。对于金属镀层,则应根据镀层金属的成分来确定待测元素。此外,对于无涂层铝及铝合金材料及制品,锡的迁移量指标为5mg/kg。但需注意,此标准不适用于镀锡薄钢板容器。此外,还增加了其他技术要求,如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中使用的涂料、油墨和黏合剂等材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同时,镀锡薄钢板容器中的锡迁移到食品中的量,应满足GB2762及其他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
5.1.1 迁移试验必须依照GB31604.1和GB 5009.156的规定进行
5.1.2预期会多次使用的金属材料及制品
应按照GB31604.1的要求进行三次迁移试验。对于不锈钢制品,其合规性判定主要依据第三次试验的结果。若首次试验的迁移量未超标,且能证明后续试验的迁移量不会增加,则可免于后续试验。而对于其他材质的金属材料及制品,只要三次试验中任何一次超标,即判定为不合格。
7. 标签标识要求有所修改
5.3.3食品接触面若覆盖有金属镀层或有机涂层,则必须标明镀层或涂层材料,例如“镀铬”“镀锌镍合金”或“聚四氟乙烯涂层”等。若金属镀层有多层,应按外层至内层的顺序标出各层金属成分,并以斜杠隔开,如“镀铬/镍/铜”。
5.2.3同样地,食品接触面若覆盖有金属镀层,也需标明镀层材料,如“镀铬”“镀锌镍合金”等。当金属镀层为多层时,应按照底镀层/中镀层/面镀层(即接触食品面的镀层)的顺序来标示各层金属成分,并以斜杠隔开,例如“镀铜/镍/铬”。
请注意,新标准的标注顺序与老标准相反!
8.附录A中的迁移试验特殊要求也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