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南个体户核定征收代办
- 供应商
- 沈阳鑫诚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 认证
- 联系电话
- 18304034526
- 手机号
- 18304034526
- 联系人
- 刘经理
- 所在地
- 沈阳市浑南区国际软件园E03
- 更新时间
- 2026-04-03 08:29
浑南个体户核定征收代办
辽宁个体户核定征收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辽宁省地方政策,辽宁个体户申请核定征收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国家层面通用条件
1、账簿不健全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
应当设置账簿但未设置;
擅自销毁账簿或拒不提供纳税资料;
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成本、收入、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
发生纳税义务后,未在规定期限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仍逾期不报;
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
2、小规模纳税人身份
通常适用于年应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需同时满足:
资产总额小于5000万元;
员工人数低于300人。
(一)申请材料
1、基础资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营场所证明;
2、财务资料:虽账簿不健全,但需提供能反映经营状况的简易账目或流水记录;
3、申请表:填写《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核定申请表》并提交至税务机关。
1、业务真实性:需确保经营业务真实,三流合一(合同、资金、发票一致);
2、年度复核:税务机关每年对核定征收个体户进行复核,调整定额;
3、禁止行为:不得通过虚假申报或转移收入规避查账征收,否则将面临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