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出海必备:ODI 备案材料清单、审批流程及注意事项
- 供应商
- 铭杨国际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 认证
- 服务事项
- 境外投资(ODI)备案
- 服务优势
- 办理周期短,一次通过
- 服务保障
- 不过全额退款
- 手机号
- 13521313758
- 外资部总经理
- 王经理
- 所在地
- 北京市大兴区春和路39号院1号楼5层2601
- 更新时间
- 2025-07-18 09:28
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2017年第11号)、《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等规定,境内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参股等方式在境外开展非金融类直接投资,需向发改委、商务部门及外汇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或核准手续(统称“ODI备案”)。以下是详细的材料清单、审批流程及注意事项,助力企业高效完成备案。
投资主体资格:
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不含中央企业,中央企业直接向国家发改委申请);
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投资项目类型:
备案项目(非敏感类):不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如未建交国、战争冲突地区)及敏感行业(如武器装备、跨境水资源开发、房地产、酒店、影城等);
核准项目(敏感类):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或敏感行业的投资,需向国家发改委申请核准。
资金来源合法:
投资资金需为自有资金或通过合法融资渠道筹集,不得使用违规资金(如地下钱庄、非法集资等)。
可行性研究:编制《境外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投资背景、市场分析、财务测算、风险评估等);
尽职调查:对目标企业(如并购)进行法律、财务、业务尽职调查,出具《尽职调查报告》;
内部决策:通过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同意境外投资事项;
资金来源证明:提供自有资金证明(如银行存款证明)或融资意向书(如银行贷款承诺函)。
发改委备案:
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平台填写《境外投资项目备案表》,上传电子版材料;
非敏感类项目直接提交至企业注册地省级发改委;敏感类项目需提交至国家发改委。
商务部门备案:
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填写《境外投资备案表》,上传电子版材料;
提交至企业注册地省级商务部门。
发改委:向省级发改委提交纸质材料(一式2份),材料需与线上申报内容一致,加盖企业公章;
商务部门:向省级商务部门提交纸质材料(一式2份),同样需加盖公章。
发改委审核:
省级发改委对备案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非敏感类项目一般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出具《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敏感类项目需国家发改委核准,流程更严格(需提交更详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风险评估报告等),审核时限可能延长至30个工作日。
商务部门审核:
省级商务部门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查,出具《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证书有效期为2年,逾期未实施投资需申请延期(仅可延期一次,期限不超过1年)。
凭发改委和商务部门的备案/核准文件,向企业注册地银行办理外汇登记(ODI登记);
银行审核通过后,企业方可汇出投资资金。
《境外投资项目备案表》(线上填报后生成,加盖企业公章);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承诺投资真实、资金来源合法);
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同意境外投资的决议文件);
《境外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需包含投资背景、目标企业情况、市场分析、财务测算、风险评估等内容);
投资协议或合同(如并购需提供股权收购协议、增资协议等,外文需附中文译本);
境外企业章程(新设企业需提供拟设立企业的章程,外文需附中文译本);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近2年,合并口径,证明企业具备投资能力);
其他材料:
涉及并购需提供目标企业Zui近一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
涉及敏感行业需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如环保、能源等领域批复)。
《境外投资备案表》(线上填报后生成,加盖企业公章);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同意境外投资的决议文件);
《境外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
投资协议或合同(如并购需提供股权收购协议、增资协议等,外文需附中文译本);
境外企业章程(新设企业需提供拟设立企业的章程,外文需附中文译本);
《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如为并购境内企业再投资,需提供原证书复印件);
其他材料:涉及敏感行业需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发改委《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复印件);
商务部《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复印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境外投资资金来源证明(如银行存款证明、融资意向书等);
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如《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申请表》等)。
备案有效期:发改委备案通知书有效期2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逾期未实施投资的,需在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申请延期(仅可延期一次,期限不超过1年)。
投资真实性:禁止以虚假境外投资名义违规转移资产或从事投机性交易。商务部门会联合外汇管理部门对投资真实性进行抽查,发现虚假投资将依法处罚(如罚款、列入失信名单等)。
后续报告义务:
年度报告:企业需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通过商务部平台报送上年境外投资情况(包括投资规模、经营状况、风险评估等);
重大事项报告:境外企业发生重大资产损失、重大诉讼、股权变更等事项,需在30个工作日内向发改委和商务部门报告。
敏感项目核准: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或敏感行业的投资,需向国家发改委申请核准,流程更严格(需提交更详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风险评估报告等)。
法律意见书:部分复杂项目(如跨境并购、涉及多国投资等)需由境内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投资合规性。
地方特殊要求:部分省份(如广东、浙江)可能对ODI备案有额外要求(如行业限制、资金规模门槛等),需提前咨询注册地发改委和商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