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特定类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所需材料及小型无人机申请要求
一、所需材料清单
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及民航局相关要求,申请特定类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需提交以下核心材料:
企业主体资质文件
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企业章程及股东信息
无人机设备证明材料

无人机序列号、机身照片及采购合同/租赁协议
无人机适航证明或检测报告(需由民航局认可机构出具)
无人机实名登记证书(空机重量≥250克需完成实名登记)
人员资质文件
至少1名持有CAAC无人机驾驶员执照的操控员(需具备超视距资质)
操控员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
相关人员无犯罪记录声明
运营管理文件
运行手册(含标准飞行操作流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电池管理与数据安全章节)
符合性声明及材料真实性声明(需法人签字盖章)
运营安全评估日程表
特定类补充材料
运行风险分级评估报告(含SAIL值分析)
空域使用审批文件及航线规划方案
特定场景安全测试验证文件
保险与合规证明
每架无人机第三方责任险保单(保额不低于50万元)
保险购买凭证
二、小型无人机申请要求
适用范围
无人机需通过适航检测并取得适航证明
需完成实名登记并粘贴机身编码
需投保符合要求的第三方责任险
小型无人机(空机重量≤15千克且Zui大起飞重量≤25千克)可申请特定类运营合格证,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企业资质要求
申请企业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营利法人,法定代表人需为中国籍公民
部分地区要求注册资本≥100万元

人员与设备要求
至少配备1名持有民航局认可无人机驾驶员执照的操控员
需设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
至少拥有2架完成实名登记的无人机
无人机经营许可证,通航经营许可证,无人机驾驶航空器,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无人机企业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