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营收100万,交完税还剩多少到自己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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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
- 2026-04-20 08:00
公司盈利100万元后,实际能到股东手上的金额取决于企业性质、税收优惠政策及利润分配方式。以下是不同情形下的具体分析(依据2025年新政策):

企业所得税:年利润≤100万部分,实际税率5%(应纳税所得额减按25%计入,再按20%征税)
计算公式:100万 × 25% × 20% = 5万元
税后利润:100万 - 5万= 95万元
股东分红个税:若将95万全部分红,需缴20%个税
95万 × 20% = 19万元
终到手:95万 - 19万= 76万元(综合税负24%)
企业所得税:税率25%
100万 × 25% = 25万元
税后利润:100万 - 25万= 75万元
股东分红个税:75万 × 20%= 15万元
终到手:75万 - 15万= 60万元(综合税负40%)
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15%
100万 × 15% = 15万元
税后利润:100万 - 15万= 85万元
股东分红个税:85万 × 20%= 17万元
终到手:85万 - 17万= 68万元(综合税负32%)
综合税负:增值税(1%)+核定个税(0.6%~1.5%)+ 附加税,总计约1.5%~3%
100万 × 2.7% ≈ 2.7万元(示例参考地方政策)
终到手:100万 - 2.7万= 97.3万元(无分红个税)
公司盈利后需先完成法定分配程序,才能将剩余利润分红给股东:
弥补亏损:如有历史亏损,需优先填补(例:某公司用当年利润补亏0.8亿元);
提取法定公积金:按税后利润10% 提取,直至累计达注册资本50%;
提取任意公积金:比例由股东会决定(例:某企业提取15%用于研发)。
示例:某公司盈利100万,需先提10%法定公积金(10万),剩余90万方可分红。若股东分红90万,个税为18万,实际到手仅72万。

利用地方税收优惠
个体户核定征收(如重庆、海南):综合税负可降至3%以内,无分红税;
小微企业+税收洼地:叠加地方返税(高返地方留存的80%)。
合理规划利润分配
暂不分红:利润留存在公司,用于再投资(如购买设备、研发),避免20%个税;
混合分配:部分利润以工资/奖金形式发放(适用3%~45%阶梯个税,低于20%时更划算)。
专项政策减免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抵减应税所得额;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季度收入≤45万免征增值税。
| 小微企业 | 24% | 76万元 | 需满足员工≤300人/资产≤5000万 |
| 一般企业 | 40% | 60万元 | 无税收优惠 |
| 高新技术企业 | 32% | 68万元 | 需认定资质 |
| 核定征收个体户 | 1.5%~3% | 97.3万元 | 地方政策,无分红税 |
| 未分配利润留存 | 仅企业所得税 | 高95万元 | 用于经营支出,避免分红个税 |
违规转私账:
老板直接转款至个人账户,可能被认定为“偷逃分红个税”,需补税+0.5~5倍罚款;
抽逃资金:
分红后6个月内资金回流股东账户,视为抽逃注册资本,高罚注册资本5%~15%;
滥用税收优惠:
个体户核定征收需业务真实,否则触发“虚开发票”稽查。
优先选择小微企业身份:综合税负低(76万到手),且政策延续至2025年底;
利润再投资:用留存利润购置固定资产或研发,抵税且避免分红个税;
咨询咨询:地方政策差异大(如海南双15%优惠),需定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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