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化妆品需要哪些备案材料?
- 供应商
- 安德雷供应链(上海)有限公司
- 认证
- 进口化妆品
- 注意CFDA备案|成分|标签|物种证明
- 服务内容
- 报关|清关|代理|仓储物流
- 服务港口
- 全国港口
- 联系电话
- 021-60609896
- 报关服务热线
- 18721170830
- 销售主管
- 周仪凤
- 所在地
- 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新区外高桥保税区泰谷路78号202室
- 更新时间
- 2025-04-23 10:45
进口化妆品到中国(包括江苏地区)需要准备以下备案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申请表:在线填报后打印纸质申请表,并按要求签名、盖章。
产品中文名称命名依据:应符合《化妆品命名规定》《化妆品命名指南》的要求,提供商标名、通用名、属性名等具体含义的解释。
产品配方:参照《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的要求,提供完整的产品配方。
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包括在原产国执行的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外文版及中文译文)及产品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承诺。
产品包装图片:提供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图片;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的,需同时提交产品设计包装。
产品生产工艺简述:应包括工艺流程简图,反映产品的实际生产过程。
产品技术要求:参照相关通知要求编制。
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由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
产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参照相关指南执行。
化妆品适用原料及原料来源符合疯牛病疫区高风险物质禁限用要求的承诺书。
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生产和销售的证明文件。
境外生产企业生产质量管理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质量管理体系或良好生产规范的证明文件。
有助于备案的其他资料。
中文标签:进口化妆品必须有中文标签,可以直接使用中文标签,也可以加贴中文标签,但加贴中文标签的内容应当与原标签内容一致。
标签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注册人或备案人名称、地址、生产企业名称、地址、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全成分、净含量、使用期限、使用方法、安全警示用语等。
进口: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需提交上述完整材料。
延续许可:申请延续许可有效期的,需提交备案申请表、备案凭证原件、产品配方、质量标准、市售产品包装(含产品标签)、市售产品说明书等。
变更许可:申请变更许可事项的,需提交相关变更申请表及相应证明文件。
以上材料和要求适用于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特殊用途化妆品(如美白祛斑类)需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注册,具体要求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在备案前仔细查阅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新法规和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