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化妆品进口报关的基本要求
- 供应商
- 安德雷供应链(上海)有限公司
- 认证
- 进口化妆品
- 注意CFDA备案|成分|标签|物种证明
- 服务内容
- 一站式服务|代理|服务
- 产地
- 韩国|英国|香港|日本|德国等
- 联系电话
- 021-60609896
- 报关服务热线
- 18721170830
- 销售主管
- 周仪凤
- 所在地
- 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新区外高桥保税区泰谷路78号202室
- 更新时间
- 2025-04-23 09:37
在上海进口化妆品,需要满足一系列基本要求,以下是详细说明:
境内责任人:境外化妆品生产企业授权的注册地在上海的企业法人作为境内责任人,负责产品的备案和后续管理。
注册地要求:从上海市浦东新区口岸进口,且境内责任人注册地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的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可申请备案。
备案申请表:在线填报并打印纸质申请表,签名、盖章,内容完整、清楚。
产品中文名称命名依据:符合《化妆品命名规定》《化妆品命名指南》,提供商标名、通用名、属性名等具体含义的解释。
产品配方:参照《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相关要求,配方组分的中文名称应使用标准中文名称。
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确保产品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其他资料:包括产品中文名称的汉语拼音名、产品标签及说明书的规范中文翻译、产品原包装及设计包装等。
电子版资料: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信息系统提交,符合系统说明要求。
纸质资料:提交至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窗口,需逐页加盖公章或骑缝章,使用A4纸张打印,装订成册,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外文资料需译为规范中文。
标签内容:包括产品中文名称、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或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净含量、备案文号、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等。
警示用语:如使用了《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中规定需标注警示语的原料,应按要求标注。
检验项目:卫生化学检验、微生物检验及毒理学试验项目应在同一卫生安全性许可检验机构完成。
风险评估:对可能含有安全性风险物质的产品,需提供相关检验报告或原料质量规格证明。
资料准备:收集并整理上述所有备案所需资料。
系统注册:境内责任人需在备案系统进行用户名称注册,获取初始密码。
提交申请:通过备案系统提交电子版资料,同时向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交纸质资料。
资料审核:监管部门对备案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
后续管理:备案后3个月内,监管部门会对备案资料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