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医内科诊所代办一站式服务,轻松开业
- 供应商
- 武汉市柳橙甲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 认证
- 报价
- ¥1000.00元每件
- 联系电话
- 13657201304
- 手机号
- 13343582831
- 邮箱
- 383625732@qq.com
- 总经理
- 王老师
- 所在地
- 湖北武汉澳新学院C2栋
- 更新时间
- 2026-04-24 09:18
听说,你要开西医内科诊所?
以下是西医内科诊所开办流程
人员资质:
个人设置诊所的,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满5年。
单位设置诊所的,诊所主要负责人应当符合上述要求。
至少配备1名注册护士,护士人数需符合诊疗服务需求。
符合诊所基本标准:包括房屋面积、布局、设备等符合相关要求。
诊所名称: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民事责任: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准备材料:
诊所备案信息表。
诊所房屋平面布局图。
诊所用房产权证件或租赁使用合同。
诊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名录、有效身份证明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诊所规章制度。
诊所仪器设备清单。
附设药房(柜)的药品种类清单。
诊所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诊所周边环境情况说明。
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法人或其他组织设置诊所的,还应当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其他组织代表人身份证明。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递交至所在地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中医药主管部门。
材料审核: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进行逐一审核。材料齐全且符合备案要求的,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备案要求的,当场或者在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告知备案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领取备案凭证:材料审核通过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当场发放诊所备案凭证。
公示备案信息: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发放诊所备案凭证之日起20日内,在官方网站或其他媒体上公开诊所备案信息,便于社会查询、监督。
现场核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自诊所备案之日起45日内,对诊所备案地进行现场核查,对不符合标准的应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撤销其备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真实性:举办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备案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或申报的备案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的,由备案机关依法撤销备案。
公示信息:诊所应当将诊所备案凭证、卫生技术人员执业注册信息在诊所的明显位置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变更备案:诊所的人员、名称、地址等实际设置应当与《诊所备案证书》记载事项相一致。备案信息发生变动的,应及时到原备案机关对变动事项进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