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进口非洲活性炭南沙港椰壳炭进口清关全流程详解
- 供应商
- 广州市天睿进出口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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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15989286961
- 手机号
- 19925767514
- 业务主管
- 陈柳生
- 所在地
- 广州市黄埔区港湾路68号港湾大厦2108-2109(仅限办公用途)
- 更新时间
- 2025-12-11 07:03
进口非洲活性炭南沙港椰壳炭进口清关全流程详解
椰壳炭在南沙港的进口清关流程和注意事项非常重要,以下是详细步骤:
清关流程:
货物到港:将头程提单换成二程提单。
申报商检:提前进行商检申报,出具商检通关单。
正式报关:准备齐全的报关材料,海关会开具税单,安排客户代交税款。
海关查验:如果海关和商检查验货物时发现问题(如虫害),则需要在口岸安排拖运,排队等候消毒检疫和卫生处理。
提货离港:完成上述步骤后,签收并提货离港。
所需单证资料:
装箱单
合同
发票(FP)
原产地证书(根据部分国家享受的协定关税确定)
材料安全数据表(MSDS,根据产品性质,海关查验时需要查看此文件)
提单
标签(需要提前审核,提前标注)
⚠️ 注意事项:
HS编码及税率:椰壳炭的HS编码为4402900090,描述为“其他木炭,包括果壳炭及果核炭,不论是否结块”。东盟国家办理产地证可以享受0关税;惠国进口税率为6%,普通进口税率为70%,暂定进口税率为2%,进口增值税为13%。
包装要求:椰壳炭在运输过程中需要进行包装,应使用干燥和无潮湿的包装材料,避免与水或潮湿物质接触,以防止自燃。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的运输规定。
运输危险性分类:椰壳炭属于易燃物质,应远离火种密封保存。在运输及保存过程中容易燃烧,危险系数高,因此许多船公司不接受椰壳炭的运输,所以一定要投保。
监管条件:部分品类的木炭带有监管条件M,进口前必须提前送样品到商检局指定的机构做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方可做进口商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