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可行性报告审批流程主要如下2:
申报辅导
材料初审:项目单位将初审所需材料电子版报送至审批大厅发改委窗口,窗口统一接收后向规划、国土、环保、水务、地震、维稳办等部门以及发改委地区处发送申请材料,相关部门在2 个工作日内反馈初审意见,窗口汇总后统一告知项目单位补齐要求,项目单位将所补材料直接交给相关部门。
材料审查辅导:项目单位补齐申请材料后,审批窗口进行审查,辅导项目单位修改完善材料,使其达到正式受理的审批条件。如申请材料未达到审批条件且修改后影响其他部门审批,各审批部门通知发改委审批窗口,由窗口告知项目单位修改完善。如审查意见为否决,否决部门出具否决批复,抄送发改委审批窗口并通知其他部门停止审查,窗口予以退件结案;如审查意见为同意,则继续下一步工作,此阶段一般需30 个工作日。
受理审批
项目建设单位将本阶段所有审批事项申请材料报送至审批窗口,窗口即时将申报材料分发给相关审批部门。
发改委相关处室在第 2 个工作日结束前完成项目建议书批复。
市规划局在第 3 个工作日结束前完成选址意见书,并即时抄送市发改委。
市国土资源局在第 5 个工作日结束前完成用地预审意见,并即时抄送市发改委。
市环保局、发改委地区处、市维稳办在第 6个工作日结束前分别完成环评文件、节能评估登记表(报告书)、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并即时抄送市发改委。
经审批窗口汇总后,发改委相关处室在第 7 个工作日结束前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并在第 9个工作日结束前完成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审批窗口通知项目建设单位领取批复文件,并将批复文件抄送相关审批部门。
项目建设单位将本阶段所有审批事项申请材料报送至审批窗口,窗口即时将申报材料分发给各审批部门。
市规划局在第 2 个工作日结束前完成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并即时抄送市发改委。
市国土资源局在第 5个工作日结束前完成用地预审意见(不涉及新增用地,在已批准的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改扩建的项目,可不进行用地预审),并即时抄送市发改委。
第 6 个工作日结束前由节能审查机关完成节能审查意见,市维稳办完成稳评意见,并即时抄送市发改委。
市环保局在第 7 个工作日结束前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并即时抄送市发改委。
发改委相关处室在第 9 个工作日结束前完成项目核准文件。
审批窗口及时通知项目单位领取批复文件,并将批复文件抄送相关审批部门。
项目建设单位将所有申请材料报送至审批窗口,审批窗口在第 3 个工作日结束前完成项目备案。
此外,无论是哪种类型的项目,在审批过程中都可能涉及到专家评审、公众参与等环节,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公众利益有重大影响或者投资规模较大的项目,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中介服务机构评估、公众参与、专家评议、风险评估的基础上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1。
立项,批地,专项债,超长期国债,银行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