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性质:经营者必须是依法设立的内资公司,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能有外资成分。
注册资本:省内经营(地网证)注册资本zui低认缴限额为 100 万元人民币;全国范围内经营(全网证)注册资本zui低认缴限额为1000 万元人民币。
人员要求:需要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至少 3名以上熟悉业务和技术的人员,并提供其身份证、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近期社保证明。
信誉能力: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公司主要投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未被列入电信业务经营失信名单,且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场地设施: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需提供场地证明材料,如自有场地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场地的房屋租赁合同。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需包含 “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或 “经营电信业务”。


网上申报:登录当地通信管理局或工信部规定的网上申报系统,注册账号并进行实名认证后,找到呼叫中心业务申请入口,准确录入企业相关信息,上传符合格式、大小要求的各类材料。
提交申请:网上审核通过后,按要求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工信部或省级通信管理局。
审核环节:申报成功后进入审核流程,审核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包括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可能会要求企业补充或修改材料,部分情况还会进行现场审核。
审批发证:审核通过后,企业按照通知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去指定地点领取呼叫中心增值电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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