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通用航空许可证 办理材料有什么
- 供应商
- 北京绿柠檬科技有限公司
- 认证
- 报价
- ¥1000.00元每件
- 联系电话
- 15001078842
- 全国服务热线
- 17710090863
- 联系人
- 朱经理
- 所在地
- 北京市大兴区旧桥路25号院1号楼19层1909
- 更新时间
- 2024-12-28 08:00
办理条件:
(一)从事通用航空经营活动的主体应当为企业法人,主营业务为通用航空经营项目。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中国籍公民。
(二)企业名称应当体现通用航空行业和经营特点。
(三)购买或租赁不少于两架民用航空器,航空器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符合适航标准。
(四)有与民用航空器相适应,经过专业训练,取得相应执照或训练合格证的航空人员。
(五)设立经营、运行及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与经营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
(六)企业管理人员应当完成通用航空法规标准培训,主管飞行、作业质量的负责人还应当在zui近六年内具有累计三年以上相关专业领域工作经验。
(七)有满足民用航空器运行要求的基地机场(起降场地)及相应的基础设施。
(八)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经检测合格的作业设施、设备。
(九)具备充分的赔偿责任承担能力,按规定投保地面第三人责任险等保险。
(十)民航局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
办理所需材料:
(一)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企业章程。、企业经营管理手册。
(三)法定代表人以及经营负责人、主管飞行和作业技术质量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资历表、身份证明、无犯罪记录声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委派、选举或者聘用合同。
(四)航空器购租合同,航空器的所有权、占有权证明文件。
(五)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证、适航证以及按照民航规章要求装配的机载无线电台的执照。
(六)航空器喷涂方案批准文件以及喷涂后的航空器照片。
(七)航空人员执照以及与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八)基地机场的使用许可证或者起降场地的技术说明文件。
(九)具备充分赔偿责任承担能力的证明材料,包括地面第三人责任险的投保文件等。
(十)(十一)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企业办公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