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公司可以办理简易注销
- 供应商
- 武汉扬铭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认证
- 联系电话
- 18062443523
- 李经理电话
- 18062443523
- 销售经理
- 李强
- 所在地
-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东港科技产业园5栋
- 更新时间
- 2025-02-28 07:00
一般来说,以下类型的公司可以简易注销:
有限责任公司:如果符合一定条件,有限责任公司可以申请简易注销。比如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即没有实际的业务往来、没有开具过发票、没有进行过税务申报等;或者公司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已经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不存在未结清的债务、未支付的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应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等情况。
非公司企业法人:非公司企业法人是指具有法人资格,但不以公司形式组织的企业,如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等。这类企业在满足未开展经营活动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等条件下,也可以进行简易注销。
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在申请简易注销时,同样要满足未开展经营活动或债权债务已清算完结的条件。
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合伙企业申请简易注销,也需符合上述相关条件。
需要注意的是,有一些情形的公司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
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
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者动产抵押等情形;
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 政 处罚等情形的;
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
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须经审批的;
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