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SR法规实施在即!欧盟委员会强调产品包装上须列明欧盟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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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
- 2024-12-11 09:00
2024年11月,欧盟委员会发布了一份官方问答文件,强调产品包装上必须列出位于欧盟的“责任人”。这一要求也适用于远程销售和在线提供的产品。电子地址则是指能够直接通信的形式,例如电子邮件地址或网站上的联系表。它不包括静态网站或电话号码。不得使用qrcode等二维码取代邮寄地址和电子地址信息。
欧盟gpsr法规进一步强调,所有在欧盟市场上销售或提供的产品必须确保其安全性。制造商在产品投放市场前,必须对产品的所有相关方面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包括产品的物理、机械、网络安全和化学特性,同时还需特别考虑到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的特殊需求和潜在风险。
目标群体 | 涉及产品 | 涉及的重点行业 | 执行日期 | 主要内容和要求 |
欧盟/欧洲经济区生产商, 欧盟/欧洲经济区进口商 及其上游供应商 | 消费品 | 儿童产品、家具、食品 接触材料(fcm)、装饰品 | 2024年12月13日 | 根据欧盟gpsr法规,从2024年12月13日起,对于在网上或通过其他 远程销售方式针对欧盟消费者的产品,应提供其欧盟制造商或欧盟进口 商(或境外公司在欧盟的责任人)的邮寄地址、电子地址、警告和安全 信息。某些产品的产品标签上也须提供邮寄地址和电子地址。欧盟制造 商和欧盟进口商应对产品进行全面的安全评估。 |
随着2024年12月13日临近,欧盟通用产品安全法规(eu)2023/988(欧盟gpsr法规)的实施变得愈发紧迫。根据该法规,所有通过网络平台或其他远程方式销售给欧盟消费者的产品必须提供欧盟制造商或进口商(或境外公司在欧盟的授权代表)的邮寄地址、电子地址、警告和安全信息。此外,对于在欧盟市场上销售的产品,除非受特定欧盟协调立法的管控,产品标签上也必须包含邮寄地址和电子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