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使用数电发票的纳税人开具红字发票的流程有哪些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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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4-12-20 08:30

详细介绍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深入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国家税务zongju发布《国家税务zongju关于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zongju公告2024年第11号),明确在前期试点取得积极效果的基础上,自202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正式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以下简称“数电发票”)。今天带你了解:未使用数电发票的纳税人开具红字发票的流程有哪些变化?


(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为受票方纳税人提供了《确认单》的发起、接收、确认等功能;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为已使用数电发票的纳税人提供了填开、提交《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功能。

  

(二)纳税人发生《国家税务zongju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zongju公告2016年第47号)第一条以及《国家税务zongju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zongju公告2020年第22号)第七条规定情形的,销售方未使用数电发票但购买方已使用数电发票的,购买方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开并提交《信息表》;销售方已使用数电发票但购买方未使用数电发票的,购买方可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填开并提交《确认单》,或对接收的《确认单》进行确认。

  

例:2024年5月,s公司(未使用数电发票的纳税人)销售一批服装给t公司(已使用数电发票的纳税人),已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t公司已进行用途确认。2024年6月,该批服装发生销货退回。t公司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开《信息表》,s公司财务人员据此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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