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养老行业、赡养老人相关税费优惠政策请收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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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
- 2025-01-25 08:30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老年群体的照护也成为大家日渐关注的话题。在税收方面,国家也出台了许多税费优惠政策。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养老有关的税事儿~
一
增值税
1
自2016年5月1日起,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增值税。
2
自2019年6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二
个人所得税
1
自2000年10月1日起,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向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准予全额扣除。
2
自2023年1月1日起,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
3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
企业所得税
2019年6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机构,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四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
1
自2000年10月1日起,对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等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2
自2019年6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为社区提供养老服务的机构自有或其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3
自2019年6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为社区提供养老服务的机构,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的,免征契税。
news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zongju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2.《财政部 税务zongju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zongju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
3.《财政部 国家税务zongju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97号)
4.《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6.《财政部 税务zongju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zongju公告2023年第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