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股份的转让步骤
- 供应商
- 深圳市盛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认证
- 报价
- ¥800.00元每件
- 注册香港公司
- 全包服务
- 香港公司银行开户
- 地址秘书服务
- 转让空壳香港公司
- 一条龙服务
- 联系电话
- 13927453950
- 手机号
- 15017956150
- 联系人
- 童经理
- 所在地
- 香港,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分公司
- 更新时间
- 2024-12-11 08:00
1.订立股份买卖合同。该合同不必以特定的形式,可以是书面或口头的。如果合同因特定的股份的买卖而订立,股份的平衡权利转让立即转移给买主,在其后公司公布红利时买主有权享有。然而,对公司而言,拥有股权、享有红利者是注册股东。
2.提交适当转让文件。公司章程细则可要求股份转让须以契约的形式,但这很少见。常见的股份转让文书形式是由转让人和受让人签署文件,
3.登记。公司章程细则如规定股份转让登记的事项,董事局须遵守,法例规定,公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对尚未缴清股本的股份转让,和任何公司已有留置权的股份之转让,可拒绝登记。另外,私人公司董事局无须说明理由,可拒绝登记任何股份的转让,不论有关股份是否已缴清股本。股份登记,不仅承认受让人成为股份持有人,也接受受让人成为公司的新成员。
4.登记之后,如公司成员转让其全部股份,公司将在成员名册中注销其成员资格,增补新成员的数据,并且发股票给新成员。如公司成员转让部分股份,公司将保留其成员资格,并按其转让后持有的股份另外发新股票。
5.公司必须在收到有关股份转让文书之后的两个月,通知受让人和转让人是否接纳登记有关的股份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