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金太大想办理减资,是否需要通知企业的债权人?(一)

供应商
兰州卓诚财务服务有限公司
认证
联系电话
17309443863
手机号
17309443863
联系人
苏经理
所在地
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沙井驿街道北滨河西路1249号立达大厦4楼-A区001号(中天领航创业孵化(甘肃)有限公司办公楼)(JQ)
更新时间
2024-12-19 07:00

详细介绍

· 注意 ·

1、大家一定要注意,公司减资时有两项通知义务:一是对已知债权人的直接通知义务;二是对未知的潜在债权人的公告通知义务。二者是并列关系,公司不得以登报公告替代对已知债权人的直接通知义务。大家要看清公司法中的“并于”二字。

2、通知债权人是公司减资的法定程序,若是企业违反减资程序,比如未通知债权人的,股东应当退还其收到的资金,减免股东出资的应当恢复原状。若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及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gaoji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政策参考:

新《公司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股东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二百二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东应当退还其收到的资金,减免股东出资的应当恢复原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及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gaoji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展开全文
我们其他产品
我们的新闻
相关产品
注册资金 大韩水晶 办理pos机 大单体 pos机办理 办理 膨大素 大六角螺栓 大电视 办理营业执照 十大品牌地板
微信咨询 在线询价 拨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