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注销条件
• 公司未开展经营活动或已停止经营
• 公司未开立发票,未领取税控设备
• 公司成立时间不超过一年
• 公司无异常或非正常状态
2. 简易注销流程
简易注销适用于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清偿完结的企业。流程包括:
• 公告简易注销
• 公示20天后申请注销
• 携带注销申请书到行政服务中心提交
3. 普通公司注销流程
普通注销流程适用于大多数企业,步骤如下:
• 完成税务清算,获取税务注销通知书
• 工商清算组备案,登报公示(或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公示20天)
• 携带相关证件到工商局注销营业执照
• 注销印章,完成注销流程
• 如有对公账户,需先注销账户再注销印章
4. 异常注销处理
企业若因未按时申报税务被列为非正常户,需先解除异常状态:
• 缴纳罚款(约500-1000元)
• 补申报税务
• 调整财务报表以满足注销条件
5. 注销所需资料
• 营业执照正副本
• 公司公章
• 法人及股东身份证明文件
• 账册及财务报表
• 法人一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
6. 在线服务指南
上海市提供了“一窗通”网上服务,企业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注销:
• 访问注销平台
• 选择企业自行办理或代理机构办理
• 验证企业身份
• 选择注销程序(简易注销或普通注销)
• 填写并提交注销公告
• 公示期满后,提交注销申请
• 完成注销并下载注销登记通知书
7. 注意事项
• 确保所有税务事项已结清
• 清算组需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债权人并发布公告
• 资产负债表需调整至无遗留资产或负债
• 及时响应任何异议
• 确保所有材料真实、准确
8. 法律责任提示
• 清算组成员未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可能导致赔偿责任
• 未依法清算可能导致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企业在注销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登记机关可以依法作出撤销注销登记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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