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的分公司,能否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 税优惠?
- 供应商
- 杭州好又快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 认证
- 好又快
- GOOD
- 专业专注
- 高效快捷
- 杭州各区
- 一站式服务
- 联系电话
- 0571-87911962
- 手机号
- 17764573265
- 经理
- 吴经理
- 所在地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大唐商务大厦809室
- 更新时间
- 2025-01-08 08:30
问题
成立的分公司,能否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回答
注意:
分公司若是没有办理汇总纳税,不得独立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政策,只能按照25%的基本税率进行纳税。参考
国家税务zongju《关于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zongju公告2023年第6号)规定,符合财政部、税务zongju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以下简称小型微利企业),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各分支机构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依据合计数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