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form b:
目前适用于对印度、韩国、孟加拉和斯里兰卡出口并符合相关规定的产品。降税幅度从5%到不等.
《亚太贸易协定》的前身为《曼谷协定》。2001年5月23日,中国正式成为《曼谷协定》成员。作为中国参加的第一个区域性多边贸易组织,《曼谷协定》在中国关税史上具有重要地位。2005年11月《曼谷协定》第一次部长级理事会在北京举行,《曼谷协定》正式更名为《亚太贸易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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