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用工会经费,发放员工中秋福利,需要并入工资薪金缴纳个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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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7 08:30

详细介绍

请问:

公司用工会经费,发放员工中秋福利,需要并入工资薪金缴纳个税吗?

答复:

是的,属于个人性福利,需要申报工资薪金个税。

参考:

1、根据《国家税务zongju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文)第二条,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一)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三)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2、国家税务zongju所得税2018年第三季度税收政策解读中明确:“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对于任职受雇单位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依法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未向个人量化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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