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企业外债备案登记:办理指南全解
- 供应商
- 金九盛达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
- 认证
- 外债备案登记审批
- 外债备案
- 办理周期
- 1个月
- 服务优势
- 8年代办经验不成功不收费
- 手机号
- 13651617875
- 联系人
- 王子曦
- 所在地
- 北京市大兴区春和路39号院3号楼5层2601(注册地址)
- 更新时间
- 2025-03-05 10:00
大连企业外债备案登记的办理指南全解如下:
1. 备案登记申请条件
所有企业(含地方国有企业)及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或分支机构发行外债,需由境内企业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备案登记。
企业发行外债申请备案登记应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承诺函,并由企业主要决策人员签字确认。
地方国有企业发行外债申请备案登记需持续经营不少于三年。
地方国有企业作为独立法人承担外债偿还责任,地方政府及其部门不得直接或承诺以财政资金偿还地方国有企业外债,不得为地方国有企业发行外债提供担保。
承担地方政府融资职能的地方国有企业发行外债仅限用于偿还未来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外债。
地方国有企业发行外债应加强信息披露,严禁在债券募集说明书等文件中掺杂可能与政府信用挂钩的误导性宣传信息。
2. 备案登记材料
追溯至zui终实际控制人的外债主体股权架构图。
依据公司章程出具的关于本次借用外债、对本次借用外债提供担保(如有)等事项的内外部决议文件。
相应主体的公司章程。
发行人、担保人(如有)zui近三年及zui近一期财务报告。
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请提供经签署的贷款协议或同等效力文件。
募投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投资合同或意向书,项目的其它支持性文件(如适用)。
企业过往外债备案登记证明文件及备案项下的额度使用情况(如有)。
信用评级报告(如有)。
3. 办理基本流程
申请人按办事指南要求,将申请材料准备齐全后,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政务服务”频道进行网上登记,填写申请表单并上传电子材料。
网上登记完成后,申请人同步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政务服务大厅。建议申请人不晚于债券发行或贷款提款前45个工作日提交申请材料。
政务服务大厅收到全部申请材料后,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予以接收。
承办司局对相关材料进行复查,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
受理后,承办司局审理申请材料内容并作出备案决定。对于材料内容存在错漏的,承办司局将通过网上系统向申请人发出补齐补正通知。
备案结果信息通过短信形式告知,中央管理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备案登记证明将通过文件交换系统送至集团总部(总公司、总行等),地方企业的备案登记证明将通过文件交换系统送至省级(或计划单列市)发改委。
申请人应在每期发行/提款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政务服务”频道报送发行信息。
4. 办结时限
国家发改委在收到全部备案登记申请文件后5个工作日决定是否予以受理,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不含补齐补正用时),在外债总规模限额内出具《企业借用外债备案登记证明》。
以上是大连企业外债备案登记的详细指南,企业应严格按照流程和要求准备和提交相关材料,以确保顺利完成外债备案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