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进京施工备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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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林邦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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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17600000618
手机号
15311186885
经理
常经理
所在地
北京市通州区景盛南一街28号院
更新时间
2024-12-02 08:30

详细介绍

办理进京施工备案只需要提供以下6条:

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2资质描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描件,

4法人及在京负责人身份证描件,

5承诺书原件,

6授权委托书原件,

 第十二条对符合业主查验条件的住宅工程,建设单位应及时、分批组织业主查验。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物业(业主查验阶段能确定物业服务单位的项目)等单位人员组成查验组,提前开展针对性预演,制定业主查验方案,由建设单位留存。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组织业主查验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建设单位应提前不少于7日按约定方式通知业主,告知业主查验具体安排、携带证件材料、查验主要内容及注意事项。

  (二)业主按照自愿原则,可本人或授权他人参与查验,参与查验总人数不超过3人。业主授权他人查验的,应提供书面授权书(附件8)。

  (三)查验人员进入现场应实名登记,须遵守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规定。业主逾期未参与查验的,视同主动放弃,建设单位做好书面记录。

  (四)业主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购房合同等,对所购住宅及相关公共部位实体质量、空间净尺寸和主要使用功能等进行查验。查验过程中,查验组应耐心细致解疑释惑,如实记录查验情况,查验成果经查验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建设单位依据查验成果,建立问题台账(附件5)。

  (五)建设单位根据问题台账,组织工程参建方进行整改。对短期能完成的,及时整改到位,对需要一定期限的,主动解释说明,建设单位与业主约定完成时限,对台账逐一销项。建设单位对整改情况登记汇总,建立问题整改台账(附件6),留存。

  第十四条监督机构应加强业主查验工作的监督抽查,发现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行为的,责令改正并依法依规处理。查实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并依据《记分标准》(附件7),对责任单位进行信用记分处理。

  (一)经查实,未达到查验条件就组织业主查验;

  (二)未按要求提前通知业主、查验组未按本办法履行职责,导致矛盾激化;

  (三)台账不实、销项弄虚作假或未及时进行问题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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