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制度基本概念简要回顾
- 供应商
- 常理企业服务(苏州)有限公司
- 认证
- 报价
- ¥1000.00元每件
- 服务模式
- 流程熟悉,一对一服务
- 服务优势
- 10年+企业,专业专注
- 服务区域
- 全国各省市
- 联系电话
- 18051097905
- 全国服务热线
- 18051097905
- 联系人
- 褚小伟
- 所在地
- 苏州市吴中区长桥街道双银星座商务广场1幢1205室
- 更新时间
- 2024-11-26 10:00
● 专利本质上是一种权利:是国家主管机关依法授予申请人的,在一定期限内禁止他人未经允许实施其专利的权利
● 专利权的特点:无形性、地域性、时间性、独占性
● 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明创造为代价换取
● 立法宗旨:鼓励发明创造,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平衡专利权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从反面来说,专利法对保护客体有如下的禁止性规定:
→ 第五条
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 第二十五条
1)科学发现:伦琴发现x射线、牛顿发现万有引力定律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具有抽象思维的特点,不利用自然规律,如棋类的比赛规则,图书分类编目方法等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给药方案、诊脉法、针灸等但是,为诊断、治疗疾病所使用的物质、仪器、设备等可以被授予专利权,如假肢、假牙、助听器等。例外:美国予以保护
4)动物和植物品种通过《动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予以保护微生物是保护客体:经人为技术处理、分离成为纯培养物,并具有特定的工业用途
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关系到国家安全,主要指各种放射性同位素。
6)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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