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概念是何时出现的?
备案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概念是随着私募基金行业的发展以及相关监管政策的逐步完善而出现的。在,私募基金行业在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萌芽。当时,一些企业和个人开始尝试以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并进行投资运作,但在早期阶段,整个行业处于一种相对无序的状态,缺乏明确的监管和规范。随着行业的不断发展,为了规范私募基金行业的运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防范金融风险,相关监管部门开始重视对私募基金的监管。2014年8月21日,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这一办法的出台标志着私募基金行业正式进入有明确监管的时代。在该办法中,首次明确提出了备案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概念,并对其备案登记、人员资质、资金管理、投资运作、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基金业协会备案登记,在满足一系列条件,如具备相应的人员、资金、内部管理制度等条件后,经过审核通过,方可获得备案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合法身份,从而合法开展私募基金管理业务。此后,随着市场的变化和监管政策的不断完善,对备案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要求也在不断调整和细化。例如,在人员资质方面,进一步明确了高管及从业人员的具体条件;在资金管理方面,对资金的来源、使用、监管等进行了更详细的规定;在投资运作方面,对投资策略、风险控制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说,备案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概念是在2014年随着《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发布而正式出现的,它为私募基金行业的规范发展奠定了基础,引导着行业朝着更加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备案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能兼任高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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