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注册公司后做实缴入资要了解新公司法的实际问题
- 供应商
- 北京经典世纪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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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价
- ¥999.00元每件
- 手机号
- 15910377675
- 经理
- 律经理
- 所在地
- 北京市朝阳区大望路SOHO现代城B座601
- 更新时间
- 2024-11-15 10:09
新注册公司后做实缴入资要了解新公司法的实际问题
律老师从业十年,为您提供贴心的财税咨询和解决方案。
首先,实缴资金是否需要验资,目前还没有明确细则。曾经在2014年之前,公司成立时需要实际缴纳资金到银行账户,并获取验资报告才能开展业务。这种严格的实缴制后来被认缴制取代,不再需要验资且无人监管。然而,随着新政策推行五年认缴制,验资是否会再次成为必要步骤还未确定,我们只能期待相关政策尽快出台。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认缴和实缴额度,确实需要公示。新《公司法》第四十条要求公司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布以下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和实缴的资金数额、方式和日期,以及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量;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股权或股份变更信息;
各类行政许可的取得、变更和注销等情况;
其他法律法规要求公布的信息。
公司必须确保这些公示的信息准确、真实和完整。
所以,如果你是公司的一员或创业者,这些都是不可忽视的重要事项。通过这些规定,国家希望在尊重市场自由的同时,确保商业诚信与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