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印制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如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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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大唐商务大厦809室
更新时间
2024-12-26 08:30

详细介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七十一条规定:“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非法印制发票的,由税务机关销毁非法印制的发票,没收违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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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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