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新建工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公司-市政工程
- 供应商
- 河北易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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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内容
- 水土保持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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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内容
- 水土保持验收
- 联系电话
- 0311-18831187358
- 手机号
- 18831187358
- 经理
- 史晓辉
- 所在地
- 桥西区中华南大街473号居然丽居303室
- 更新时间
- 2024-12-04 08:00
房地产项目,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经市一级行政审批部门审批,方案上注明的面积是1500亩,目前实际开发面积约500亩,在收取水土保持补偿费时,企业以认为按照《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开办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的,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计征。即实际征收占用土地面积来缴费。且认为该地块内有学校和医院、安置房屋等是政府兴建,这部分的地块应该免征,但在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时此块区域又未提及,针对此类情况应该怎么依法依规处置。
《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第七条规定,开办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的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计征水土保持补偿费。请针对项目具体情况,进一步了解项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以征收部门审核确定的意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