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GB 4806.2-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 供应商
- 中科技术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 认证
- 发证机构
- 中检集团CCIC、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资质要求
- CNAS、CMA
- 检测周期
- 5-8个工作日
- 手机号
- 13538113533
- 经理
- Vincent
- 所在地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塘岭路崇文花园4号金骐智谷大厦,惠州实验室: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开城大道金海港商务楼
- 更新时间
- 2024-11-14 08:38
详解gb 4806.2-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引言
随着食品安全法规的不断完善,确保食品接触材料的安全性成为食品生产企业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gb4806.2-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是一项针对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其制品的重要标准,它规定了这些材料在生产、加工和使用过程中应遵循的安全要求。本文旨在为食品生产企业提供该标准的详细解析,包括适用范围、检测项目、以及判定要求等关键信息。
适用范围
gb4806.2-2015标准主要适用于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塑料材料及制品。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产品:
塑料制容器、工具和器具(例如:塑料盘子、碗、杯子、筷子等)。
塑料包装材料(例如:食品包装袋、保鲜膜等)。
塑料制涂层、膜和其他形态的封闭或覆盖材料。
以下是不在此标准规定范围之内的:
用于工业或非直接食品接触的塑料制品。
其他非塑料类的食品接触材料。
检测项目
为确保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的安全性,gb4806.2-2015标准规定了一系列的检测项目。下表列出了主要的检测项目及其标准值:
检测项目 | 描述 | 标准要求 |
总迁移量 | 测试塑料材料向食品或模拟物质的迁移总量 | 不得超过10mg/dm² |
特定迁移量 | 测试塑料中特定物质如铅、镉的迁移量 | 铅≤1.0 mg/kg, 镉≤0.01mg/kg |
重金属总量 | 测试塑料中重金属(如铅、镉、汞、铬)的含量 | 合计不得超过100mg/kg |
挥发性物质 | 测试在规定条件下从塑料中挥发出的物质量 | 根据具体物质有不同限值 |
感官测试 | 测试塑料材料对食品的味道和气味的影响 | 无异味、无异味 |
判定要求
根据gb 4806.2-2015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的合格判定依据以下几点:
符合所有检测项目的要求:所有上述检测项目均须符合标准规定的限值。
感官测试合格:产品在使用过程中不得影响食品的色泽、气味和味道。
持续符合性:企业应确保生产出的每批产品持续满足上述标准要求。
结论
gb4806.2-2015标准对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的安全性提出了具体严格的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必须确保其使用的塑料材料和制品完全符合这些标准,以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企业应加强对供应链的管理,定期进行产品的质量检测,并持续关注相关法规的更新,以确保产品质量和法规的连续合规性。通过这种方式,企业不仅能保护消费者,也能提升自身品牌的信誉与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