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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慈寺碑》是唐初刻立的一通名碑,碑文记载了隋末唐初之割据局面,记载了李世民大败窦建德的武牢之战的全过程。从宋代开始,历代金石著作对此碑都有记载,《等慈寺碑》在书法史占有重要的地位,既有北魏碑刻和墓志的严谨法度,又有潇洒飘逸的情致,在唐碑中颇为独特,代表了楷书从魏碑向唐楷的过渡。细菌实验室及特设监狱遗址(俗称"四方楼")是七三一旧址中zui为核心的要害部门,通过对该遗址的发掘与研究,可以在相当程度上寻找出七三一直接的犯罪证据和毁灭犯罪事实的证据,同时亦可以搞清其建筑格局与施工工艺,为研究日伪时期建筑特点提供手资料。"四方楼"发掘,是首次按照考古工作规程对七三一旧址进行的科学揭露,揭开了七三一旧址考古工作和历史研究崭新的一页。在发掘中,对各种遗迹现象进行了较为的文字、绘图、测量、照相、录像记录,为今后室内资料整理、报告编写乃至研究、保护、复原、展示等,提供了详尽的科学依据。爆破穴点和焚烧灰坑的发现,是日本侵略者毁灭犯罪证据的直接证据,是不可多得的无可争辩的手例证。
邾国故城遗址位于山东邹城市峄山镇纪王城村周围,是东周时期邾国的都城和秦汉至两晋时期的邹县(驺县)县治,作为都城和县城使用的时间长达11年(公元前614年至公元556年)。17年6月,山东大史文化学院等对该遗址进行发掘时,在一眼西汉水井(j3)内出土了8件新莽时期的铜度量衡器,包括衡1件、权4件、诏版2件和货版1件。每件铜器都有铭文,显示可能铸造于始建国元年(公元9年),铭文内容与文献记载的新莽改制有关。为了充分论证这批铜器的学术价值,山东大史文化学院和文化遗产研究院在9月2日举办了专家座谈会,与会学者对这批铜器的铭文内容、制作与使用情况,及其所反映的新莽改制的历史评价和度量衡发展史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专家们一致认为,这批新莽铜器是迄今为止首次经过科学发掘出土,也是一次性集中发现数量和种类zui多的汉代度量衡器,制作精良,保存较完好,铭文字数多,透露的历史信息丰富而重要,为研究西汉末年王莽代汉并实行货币和度量衡制度改革等重大历史事件,以及我国度量衡发展史等问题,都提供了珍贵的实物资料,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另外,这批铜器出自邾国故城遗址的宫殿区"皇台"之上,证明"皇台"范围内应存在汉代官署区,这对研究遗址的城市布局和功能具有重要意义,也为下一步的田野工作提供了重要线索。在此次专家座谈会成果的基础上,本刊约请与会学者对这批重要的考古新材料进一步加以研究,从不同角度阐释其重要的学术价值。现将初步的研究收获予以发表,希望引起学术界的关注,也期待相关研究的继续深入。汉画内容丰富,题材多样。表现"吐火"形象的汉代画像在中岳汉三阕启母阙上,及南阳、成都、山东等地的汉墓都有所发现,本文通过对汉画像中"吐火"图案的深入解读,进一步理清吐火术与幻术、汉代百戏的关系,并论述了"吐火"表演在汉代中外关系中的作用等。河南博物馆于1927年7月成立。年5月,河南省为展现各民族的历史和现状,宣传民族共和和世界大同理想,将河南博物馆改组为"河南省民族博物院",同年1月举办个对外开放的《中外各民族模型展》。一直以来,由于缺少相关资料信息,展览没有得到充分研究和解读,忽视了其在近代博物馆事业发展中的作用。本文通过新发现的65张有关此展览的玻璃底片所记录的展览影像信息,结合相关史料研究,梳理展览筹办始末、展示内容与展示形式,揭示近代博物馆历个关于民族学的展览盛况,展示早期民族学理论在博物馆陈列展览中的首次实践。
早期器物刻画符号的出土资料丰富,研究尚待深入,学界对其命名的论述较少,且存在一定的混乱。本文在搜集、梳理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对早期器物刻画符号在命名方面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我们认为:鉴于目前"刻划符号"和"刻画符号"混用的情况,建议用"刻画符号"。针对"几何形符号"与"象形符号"不足以划分器物符号的问题,提出用线段构形(线段类)和形体造形(形体类)总体命名的意见。13年6月,焦作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在焦作市中站区后辛庄村北卢氏墓地进行抢救性发掘,发掘出土唐后期怀州司仓摄河内县令卢得一及其妻李氏的墓志两方。这两方墓志的发现,为北宋宰相卢多逊这一支卢氏家族谱系弥补上了缺失的部分链条,也使我们对卢多逊祖辈家庭成员的生平等具体情况有了更为清晰的了解。同时卢得一墓志中记载了发生在焦作地区唐末藩镇割据相互倾轧的历史事件,这与史载相互印证,为我们研究焦作地方历史以及唐末藩镇割据历史提供了宝贵的实物资料。近几年,牛津大学考古与艺术史实验室摸索出一套系统的方法,即通过利用铜器微量元素、合金元素以及铅同位素来探究金属的流通。结合牛津研究体系与已有的商周青铜器微量元素及铅同位素数据,可以获取商周时期铜铅资源流通网络与合金技术的新信息,进而有助于深入探究商周时期不同地区的青铜生产与流通。豫西南鄂西北地区乱石滩、大寺、下王岗等遗址的龙山晚期遗存进行分组分析,可分为两段,段相当于石家河文化中期晚段,年代为距今43-42年;第二段相当于石家河文化晚期和王湾三期文化晚期,年代为距今42-39年。通过对该地区龙山晚期遗存进行文化因素分析,将其分为:、b两类,其中:类遗存包括乱石滩、大寺、七里河、下王岗遗址组,属于石家河文化中、晚期遗存。b类遗存包括乱石滩、大寺、下王岗遗址第二组,八里岗、下寨、青龙泉、店子河遗址组,为王湾三期文化晚期遗存,可命名为乱石滩类型。豫西南鄂西北地区在段为石家河文化分布区域,王湾三期文化尚未在该地区出现。到了第二段,除七里河遗址外,王湾三期文化已经占据该地区。以往所谓"乱石滩文化"等命名只是将不同时期、属于不同文化的遗存混为一谈,不能成立。1-211年,郑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对新郑望京楼遗址进行了抢救性发掘。本次发掘采取象限布方法,共发掘了12座商代小型房址,多数位于iv区,少数位于i区。此次发现的小型房址均为地面建筑,由规整的长方形房间组成,房间的数目不一,可分为单间和多间。部分房址发现有通向室外的门道,门道朝向不一,说明房址的方向并不十分统一。房址上部的墙体基本被完全破坏,仅残存基槽部分,在个别房间及墙体内发现有柱洞。根据房屋的倒塌堆积推断,原房屋墙体有夯土、草拌泥和土坯等多种形式。出土遗物多包含在房屋垫土之内,多为陶器,少量石器、骨器及蚌器,陶器一般为鬲、大口尊、盆、罐等残片。根据开口层位及包含物可知,这些房址的年代分别为二里岗文化下层二期及二里岗文化上层一期。此次发现对于深入研究商代前期社会等级制度及平民日常生活、生产等方面具有重大意义。世纪6年代以来,西安、扬州等地出土了一些唐代真珠作为配饰的首饰和佛教用品。唐代真珠目前是学术界研究的薄弱环节,表现在对传世文献挖掘不够和研究深度、广度有限。笔者利用考古发现和传世文献,对唐代真珠的来源、社会应用、特质和文化寓意等问题进行探讨。研究表明,唐代域内真珠主要产于岭南等地,域外真珠则通过朝贡和广州对外贸易等方式输入,在长安、洛阳、扬州等大城市销售。真珠与唐人生活密切相关,应用于世俗社会和佛教界。在世俗社会,真珠用于制作家居用品、服装、首饰;在佛教界,真珠常用于制作佛像、璎珞、幡幢、香炉、宝函等物品。真珠以其独有的高贵气质和的社会功能,成为唐代上层社会中皇室成员、官僚等群体使用的品,是他们身份和地位的象征。本文通过对212年度周原遗址姚西居址hh4中出土的鹿角原料、鹿角镞半成品、成品的加工和使用痕迹仔细观察、实验操作,并结合动物骨骼鉴定、测量,着重分析了周原姚西居址鹿角镞的制作工艺,包括选料取材、原料加工、制坯成形等阶段的加工技术方法、流程以及加工工具等,初步总结了鹿角镞制作工艺的三大工序,原料加工的三个步骤,半成品加工至成品的七个步骤。通过从动物骨骼角度和灰坑堆积状况两方面的论证,初步认为hh4尚不具备专业生产鹿角镞作坊的条件,可能为一般的废弃堆积坑。而且,这批极具关联性的、能够反映鹿角镞制作整个流程的角料遗存,因数量太少,尚不具备一定规模,缺乏专门化生产的条件。因而,仅能代表周原姚西居址hh4中存在着制作鹿角镞的活动,且该活动更有可能是家庭式自给自足,而非专门提供给整个聚落或流向聚落外部的鹿角镞生产活动。旧地契是封建社会买卖土地的法律依据,是古代土地交易的真实记录载体。洛阳地区出土的清代地契大多保存完好、记录清晰,标明了土地的面积、坐落、出让条件,不仅是地权的有效证明,也体现了国家意志和法律的重要性。对这些地契进行研究,有助于厘清清代土地交易的种类、价格等相关问题,对还原清代洛阳附近土地交易的真实原貌有极大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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