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现代物流业创新创业人才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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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海航豪庭五区902
- 更新时间
- 2025-01-09 08:00
一、海南现代物流业创新创业人才认定的法律依据
海南现代物流业创新创业人才认定申请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海南省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及其配套文件,以及针对现代物流业特点制定的具体实施细则。这些文件为申请人提供了明确的申请条件、流程和审核要点,确保了人才引进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
二、申请条件
1. 创业人才认定条件
(1) 领办或创办企业:在本省领办、创办企业,且为企业的主要创办人。
(2) 出资要求:个人实际出资不少于150万元(不含技术入股)。
(3) 年龄限制:年龄在55周岁以下。
(4) 产品方向:企业产品需符合海南省12个重点产业支持方向,特别是现代物流业支持方向。
2. 创新人才认定条件
(1) 技术入股:在本省所聘用企业以技术入股,入股估价不低于150万元、占股不低于注册资本10%。
(2) 年龄限制:年龄在55周岁以下。
(3) 技术成果: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
三、申请材料
1. 创业人才申请材料
(1) 海南省现代物流业创业人才确认意见书(一式两份)。
(2) 验资报告书和银行入账单:证明个人实际出资情况。
(3) 身份证复印件。
(4)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 公司章程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
(6) 相关证明材料:如物流业务往来发票或合同、生产经营场所的产权材料或租赁合同、企业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等材料。
(7) 经营许可证:若企业为交通运输企业,需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若为邮政快递企业,则需提供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2. 创新人才申请材料
(1) 海南省现代物流业创新人才确认意见书(一式两份)。
(2) 技术入股协议。
(3) 评估报告:由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证明技术估值不低于150万元。
(4) 科研成果产权证书:如版权登记证书、专利证书等。
(5) 聘用劳动合同。
(6) 其他相关材料:与创业人才相同的部分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