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债备案登记过期了还可以延期使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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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杨国际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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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事项
外债备案,中长期外债备案
服务优势
经验丰富,一次通过
服务保障
不过全额退款
联系电话
13522455621
资深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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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杨经理
所在地
北京市大兴区春和路39号院1号楼5层2601
更新时间
2024-10-18 17:42

详细介绍

据新的信息,如果企业的《企业借用外债审核登记证明》已经过期,剩余的额度是不可以继续使用的。企业如有再次使用外债的需求,需要重新申请备案登记.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该准备重新备案所需的材料,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要求提交新的备案申请。 

请您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及时启动重新备案的流程,以确保能够合法合规地使用外债资金。同时,密切关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新政策和指南,以便顺利完成备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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