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香港转运进口到大陆未再加工证明办理指南
- 供应商
- 深圳市查特进出口有限公司
- 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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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务经理
- 龙唯
- 所在地
- 龙华区民治街道白石龙社区白石龙二区皇嘉商务中心A715
- 更新时间
- 2024-12-23 09:08
一客户从孟加拉进口牛皮革到中国大陆,在运输过程中,经过香港用汽车转运回来深圳保税仓,未保证能享受进口货物可以享受关税优惠,特咨询办理进口未再加工证明。
由中國檢驗有限公司签发的叫“未再加工证明”,由香港海關簽發的《中轉確認書》(由香港海关签发的《中转确认书》),英文都是certificateofnon-manipulation。办理需要提供入口未再加工證明申请书、提单、商业发票等资料。
未再加工证明,又叫做“中检未再加工证明”,简称“未再加工证明”英文名为certificateof non-manipulation,是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指定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以下简称国家商检局)直属下的香港海关或者香港中国检验有限公司(简称中检公司)来颁布签发;未再加工证明通俗来说就是一种用于货物出口因经香港、澳门、新加坡、韩国等第三方停靠或转运而证明所出口的货物没有进行再次加工和改造的重要凭证。
入口未再加工證明申请书、提单、商业发票、装箱单、原产地证等其他办理认为需要的其他相关文件。
《未再加工证明》能够保证企业在符合fta规则下的原产地确认问题,由于货物在第三国停留后,有被加工和被制造的可能性,这个证明机制相当于是一个便利性的措施,由海关进行背书,用来证明优惠贸易协定项下的货物在经过第三方中转时,未再进行加工或制造,可以正常享受原产地证带来的优惠税率待遇。
资料齐全,签证机构通过审核以后一个工作日签发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