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外资公司注册政策(有限合伙企业成立时间)
- 供应商
- 深圳合泰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认证
- 手机号
- 13530180825
- 市场经理
- 汪女士
- 所在地
- 海南 深圳 横琴 宁波均有办公场所
- 更新时间
- 2024-10-19 07:00
前海作为特区中的特区,被赋予了与香港、境外紧密合作发展的使命,在政策方面,其中不少税收优惠和补贴措施都在作为全国的试点进行前期试验,前海也是广深港地区许多企业布局,老板创业shouxuan的区域,前海baike-郑先生整理了一些关于在前海注册公司的相关条件和具体的税收及补贴措施。
持有“香港服务提供者”资质证书的香港投资者持股51%以上的港资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港资企业总部,(综合型企业总部)具体标准如下:
1、在前海合作区持续经营一年以上,上一年度在前海合作区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元且直接经济贡献不低于1亿元;
2、在前海合作区持续经营不满一年,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5亿元,且(或其控股母公司)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50亿元,并与前海管理局签订扶持协议,承诺第二年在前海合作区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元且直接经济贡献不低于1亿元,第三年在前海合作区营业收入不低于50亿元且直接经济贡献不低于1.5亿元。
可申请集聚扶持500万-5000万元。
香港投资者持股50%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持有《香港服务提供者证明书》的自然人或法人设立;
2、企业股东之一为在香港依法注册或商业登记的法人机构,经营期不少于3 年并依法缴纳利得税或依法免税;
3、企业股东之一为香港yongjiu性居民,在前海设立的企业经营期不少于1 年。
可申请每年zui高不超过500万元,zui高可扶持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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