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非企业注册代理
- 供应商
- 北京春信信息咨询服务中心
- 认证
- 手机号
- 15101623550
- 邮箱
- bj10d@126.com
- 联系人
- 段主任
- 所在地
- 北京市丰台区六里桥天成大厦写字楼516室
- 更新时间
- 2024-10-04 08:17
我们是做社会组织培育孵化的,为民非企业提供专业代理服务。
北京民非企业理事会换届、基金会理事会换届、社团组织换届一站式服务
1、代理民非企业注册登记、转让;
2、代理记账、年检;
3、代理:法人、字号、地址、业务范围变更等;
4、代理换届(理事会换届);
5、解决帐目,年检、稽查的疑难问题等服务。
第十九条 登记管理机关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
(一)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二)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年度检查;
(三)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违反本条例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给予行 政 处 罚。
第二十条 业务主管单位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
(一)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前的审查;
(二)监督、指导民办非企业单位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按照章程开展活动;
(三)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的初审;
(四)协助登记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
(五)会同有关机关指导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清算事宜。
业务主管单位履行前款规定的职责,不得向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