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关于支持“优质企业”借用中长期外债的新规(发改外资规〔2024〕1037号),旨在进一步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支持优质企业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以下是该新规的要点解析:
背景:随着全球经济逐步回归常态化发展,企业增长的融资需求增加,中资境外债市场成为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的:支持行业地位显著、信用优良、对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带动引领作用的优质企业借用外债,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新规明确了现阶段重点支持的优质企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符合规定要求:符合《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6号)等有关规定要求。
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企业所处的行业及拟借用的外债资金用途均不得违背国家宏观调控目标,不得违反我国有关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财务指标youxiu:
近一年营业收入规模排名行业前五。
资产负债率等指标优于行业平均水平。
信用评级较高:
企业国际信用评级为投资级(bbb-及以上)。
或国内信用评级为aaa。
无buliangjilu:
zui近三年内未发生境内外债务违约且不存在处于持续状态的延迟支付本息事实。
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财务报表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如被出具保留意见的,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
专项审核与简化流程:对于优质企业申请办理外债审核登记,国家发改委实行专项审核,适当简化相关要求,加快办理流程。
合并申报和登记外债额度:允许优质企业提交包含子公司在内的年度计划性合并外债额度申请,提高融资效率和资金使用灵活性。
容缺办理:
如申请借用国际商业贷款,暂无法提供已签署贷款协议但能提供贷款机构意向性文件的,可予“容缺办理”。
如申请发行境外债券,暂未确定主承销机构的,同样可予“容缺办理”。但企业应在后续补充提供相关材料。
内部法律意见:国内信用评级为aaa且国际信用评级达到a-及以上的企业,申请材料中的专ye机构法律意见可由企业内部法律或合规部门出具。
建立协同监管机制:联合有关部门和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对企业借用外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抽查与核查:对优质企业借用外债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核查企业外债额度使用率、外债资金是否按要求募集使用以及借用外债信息是否按规定及时履行报送程序等。
属地管理: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应加强对辖区内优质企业外债募集资金投向的监督检查,确保外债资金依法合规使用,并实施偿债能力动态监控和风险预警。
房地产企业及地方城投的特别规定:房地产企业及承担地方政府融资职能的地方国有企业不适用新规中的简化审核要求和流程,仍需按原有规定办理。
政策调整:国家发改委将结合企业申报材料统筹考虑,积极支持各类所有制的优质企业借用外债,并根据国家宏观调控、产业政策及全口径外债情况适时调整优质企业界定标准。
,国家发改委的新规为优质企业借用中长期外债提供了更为便利的条件和更为明确的指导方向,有助于促进企业融资的多元化和国际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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