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企业境外投资备案指南手册
北京企业境外投资备案的一般流程如下:
申请备案:
登录“北京市发展改革系统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申请备案。具备电子签章的,可以将申请材料经电子签名或加盖电子印章方式提交;尚不具备电子签章的,可以将申请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上传,完成材料提交。
涉及国家秘密或不适宜使用网络系统的事项,投资主体仍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有关要求,另行提交纸质备案资料。
材料审查: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收到投资主体申请后,会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合法有效,以及是否符合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
如审查通过,将在线予以受理,并完成备案。备案结果将以短信形式通知。
领取备案通知书:
投资主体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现场领取或通过邮寄方式领取项目备案通知书。本市相关部门推广应用电子印章后,投资主体还可登录“北京市发展改革系统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备案通知书。
商务部门备案:
企业还需向商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备案,商务部门的审核时间通常为5-10个工作日。
备案审核通过后,企业可到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或市商务委委托的地点)领取《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和《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追溯到实际控制人的股权架构。
国内公司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
海外公司章程和中文翻译件。
商务委所需材料商委备案表格。
章程。
投资协议。
董事会决议。
真实性承诺书。
前期工作情况落实说明(如可研报告)。
银行的资信证明。
财务状况:
上年度审计报告体现的净资产应大于企业对外投资备案金额。
上年度审计报告体现的资产负债率应低于75%,越低越好。
上年度审计报告中体现的盈利状态应为正数,即公司上年度属于盈利情况(如非盈利情况需提供亏损说明或其他材料佐证投资必要性)。
投资项目要求:
海外投资项目必须是真实项目。
海外投资项目自成立之后一年内用于海外项目主体公司本身经营的款项,即备案金额应有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表。
如涉及技术研发或建设工厂等,除资金使用计划之外需提供完整的研发或厂房建设布局图等佐证材料确保项目真实。
政策了解:企业在进行境外投资备案前,应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和要求,并可咨询的服务机构或相关部门,以确保备案顺利进行。
时间规划:境外投资备案的办理周期通常为1至3个月,具体办理时间将根据备案事项的复杂程度和部门的工作效率而有所差异。
合规经营:企业在进行境外投资时,应确保符合当地法律法规,并遵循相关政策要求,确保合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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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会根据政策变化和实际情况有所调整,请以当地新规定为准。